“留给你防身用。”
虽然他说的简单,但是江颜卿知道,能让秦震送出来的东西,肯定不会是一把普通的军用匕首。
而事实上,这把匕首确实很不简单,它本名叫Ka-Bar,是一款于1942年11月进入米国海军陆战队服役的商业刀,采用1095高碳钢制作,表面磷酸盐处理。
在它成名之前,一位猎人在子弹用尽的情况下,拿起由其制造者UnionRazorCo。所造的高品质猎刀与熊搏斗因而幸存。
从这以后,Ka-Bar被广为传颂。
这把刀可割可刺,通用简便,一直沿用至今甚至后世更久。
秦二婶有些不赞同的说道,“大哥,小姑娘家家的,你送把刀多危险啊?”
秦老头扫了眼江颜卿手里的刀,心里想着,还挺舍得下血本,这把刀留着防身,再合适不过了。
秦华扯了下自己的媳妇儿,不赞同的说道,“小六一个女孩子,又做着生意,在外面跑带着防身挺好的。”
秦二婶转念一想也是,要真遇到没存好心的人,伤了别人,总比自己受伤好吧!
除了秦廷远在外地,其他的人都到齐了,接风宴正式开始。
吃完了饭,秦家一行人回了部队大院,秦震直接从饭店门口离开,回部队还有事。
热闹到了晚上,秦华一家四口才从部队大院离开。
秦华在区政府工作,距离这里有点远,所以单位分了房子以后,就带着老婆孩子搬了过去,不过也经常回来。
等人都走了,江颜卿坐在沙发上,刚喝了口水,秦家的大门就被敲响了,秦晨赶紧跑过去开门,门口是站岗的小战士。
“五哥,这个是你家的包裹,我给送过来。”
秦晨扫了眼小战士手里的包裹,问了句,“从哪里寄来的?”
“好像是深市吧,上午送过来的时候我来了一趟,你们家里没人,我刚换岗,就又过来了。”
秦晨一听深市,估摸着就是方明霄那小子寄了东西过来,哄自己这个傻妹妹了。
把东西接了过来,道了谢,等人走了,才转身进屋,把包裹丢到江颜卿怀里,“小卿,那小子真是厉害啊,去那么远还知道哄你开心。”
江颜卿抬了抬下巴,一脸得意的说道,“那可不,反正比五哥你对我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