敢看她的眼睛,像个乖巧的姑娘家。
故事如果仅到这里,只怕就不会有之后的沈大小姐了。
巧就巧在,数月之后,沈括奉诏去上京任职,又碰上了这位娇艳如芙蓉的陆小姐。
她当时正在大街上四下转悠着,已经来来回回走了许多圈。
他拱手走上前,尽量轻松地说:“陆姑娘是在找什么地方吗?”实际上,他紧张得袍袖之下的手掌整个都汗湿了。
陆雁回似乎思量了一会儿才想起他来,不过心情极好,兴奋地搂着他的肩膀,道:“呆书生,真的是你,你怎么会在这里?”
沈括似乎从遇见陆雁回开始,脸上的红光就没有消散过,面色酡红地道:“小生来京中任职,前些天才来到这里,没想到会遇到陆小姐。”
陆雁回看着他脸红的样子,俏皮地将头伸到他近前,大笑道:“那可是恭喜了,我在京城闯荡,但是囊中还有些羞涩的,所以现下不能还你银子。”
沈括听后连连摆手道:“小生并不是让陆小姐还银子。”
那焦急的架势,又惹得陆雁回一通大笑。
他每次遇上她,她都过得穷困潦倒的,这次也不例外,手里没了银子,啃了几日馒头,就连住的客栈也想不起来是哪处了。
陆雁回有些迷糊沈括是知道的,但他没想到她会迷糊成这样。
她吊儿郎当地对他说:“你也甭问了,我不识字的,压根就不知道那客栈叫什么名字,今晚去破庙住上一晚算了。”
江湖儿女不拘小节,有处能遮风避雨的地方便足矣。
沈括低头看着手里的扇子骨,弱弱地问:“那破庙,陆小姐找得到吗?”
一语中的。
她一个东南西北都分不清楚的人,找什么找。
她略有些丧气地转了转手里的烟杆,说:“那啥,反正看见没人的地方,我就凑合住一下呗。”
这也能凑合?
看着她逐渐走远的背影,沈括搓了搓手掌,道:“陆小姐要是不介意,住到小生那里可好?”
天知道那个老实巴交的书生用了多大的勇气才说出这一句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