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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3 章(第2页)

我却控制不住自己,越跑越快,越跑越快,一个没注意,前脚绊了后脚,我重重跌倒在地,圣旨散了开来。

「章氏秋荷,温良敦厚,品貌出众,朕闻之甚悦。今太子适婚娶之时,当择贤女与配。值章氏秋荷待字闺中,与皇太子堪称天造地设,为成佳人之美,特将汝许配为太子侧妃。。。。。。」

手里的圣旨是那样的讽刺,那样的可笑,我大口喘着气,丢开圣旨,泣不成声。

肚子越来越痛,汗水沿着脸颊不断落下来,我捂着肚子疼得满地打滚。下意识往身下一摸,手心里和指尖上全是温热黏稠,夹着浓重腥味的殷红,好像有什么东西源源不断从我身下渗出来。

那是我孩子的命。

「章小姐。」满头大汗的菊英追上来,看清眼前景象,惊呼一声,又猛地捂住了嘴,作势要来搀我:「此处人来人往,你可不能在这躺啊,我扶您起来。」

「珠珠姑娘?」月白色的身影越来越近,殷九逸在我面前蹲下,牵起袖子给我擦了擦满头的细汗:「你怎么了,我送你去太医院。」

「安王爷,这不合规矩,还是让奴婢——」菊英还未说完,便屈服在殷九逸凌厉的目光中。

「王爷,求你不要去,去了太医院我就没法嫁人了。」我疼得嘶嘶吸气,汗珠沿着脸颊哗哗而下:「我只是喝了堕胎药,没什么要紧的。」

话音方落,殷九逸不管不顾地抱起了我,秀美的眉毛拧成一团:「喝了堕胎药会死人的,我先送你去太医院。嫁不了人,大不了本王娶你。」

我缩在他怀里,生怕自己一身的血污了他的衣袍,可是这根本无可避免。

「王爷,真的不能去太医院,不要去太医院,不能去。」意识有些迷离了,我强撑着交代道:「我不去太医院,去了太医院,我在京城也待不下去了。」

「好。」

听到满意的答复后,我支撑不住地闭上眼睛。

我曾那样期待,渴望这个孩子的到来,渴望可以幸福一点。好像有了这个孩子,我平凡的人生可以璀璨一点,以前所有受过的苦都不算什么了。

我曾在黑夜里由衷地感谢上苍,谢谢她送我一个孩子,让我不那么孤独,不再像个没人爱的可怜虫。

可是身下大片大片的血却在明明白白地告诉我,孩子没了。

我不配得到一丝丝的幸福。

30

那日,安王将我从宫里抱回了安王府,鲜血染红了他的白衣。

这一幕正好被京城一画师描绘下来,不出几日,安王抱我回府之事在京城传得沸沸扬扬,说书先生编了一出又一出王爷美人的戏码。

不出意外,我爹又训斥了我,好像他的女儿是什么水性杨花的糟糕姑娘,铆足了劲儿在太子和安王之间周旋,为了富贵和名利不择手段,前脚和太子睡了,后脚又去招惹安王。

入梦时总是陷入反反复复无法解脱的情绪中,一闭眼,整个世界只剩下一滩鲜红和掌心满目的湿热黏稠。

一个小孩隐在一团白光里,摆摆手朝我嘻嘻地笑,那是告别的姿态,渐渐地,他的脸和半个身子隐没在光团里,他背过身来叫了一声娘亲,笑着又挥了挥手,随着白光一同消失了。

噩梦惊醒,我在无边的漆黑中,抱住膝盖,泪如雨下。

没过几日,皇上身旁的公公来府上宣旨,将我赐给殷九逸做侧妃。

我爹哆哆嗦嗦地问公公圣旨是不是写错了,公公将圣旨递给我爹,捂着嘴忍不住低声起来。

殷九逸的母妃是已逝的明贵妃,街头的乞儿都知晓,明贵妃是皇帝挚爱。

明贵妃所出的大公主病逝后,皇帝悲痛万分,大公主的丧仪是比照着太子丧仪的规格办的。皇家公主和皇子本该分开排序,但这位公主却能跟着皇子排序,皇帝对明贵妃的宠爱可见一斑。

也是因为这种缘故,本该是大皇子的殷九逸成了二皇子。

都说富贵人家偏爱大儿,殷九逸的名字和封号便是最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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