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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章(第3页)

最后,所有案件,申请不公开审理。

除了参与案件本身的人,没人知道。

……

第一场官司是高考案。

丁蜜为了胜算率更大,最后一次去求了周青。

至于丁蜜是怎么把周青说动的,康正不知道,但有了周青作证,胜算确实大了很多。

那场官司,薛宁输,判刑一年,由于当初行为恶劣,她所在学校没有为她保留学籍。

……

第二场官司故意伤害案。

尚未开庭之前,丁蜜去律师找康正,康正跟她分析了很多,丁蜜听出来了,低声问:“你是说,三个案子里,只有这个案件,你最没把握是吗?”

康正叹息:“嗯。”

丁蜜沉默了很久,低头盯着杯子里的水,声音更低了,“那……如果输了,我要判几年?”

“至少两年,多则三年。”康正不忍心,“我会陪你回学校,帮你争取保留学籍。”

丁蜜咬着唇,又是良久的沉默,“谢谢你,康律师。”

康正陪丁蜜回过两次学校,跟h大请假,交涉。

如果丁蜜被判刑,希望能保留她的学籍。

值得庆幸的是,交涉成功了。

丁蜜的学籍得以保留。

……

最后一个案子,周青和薛振离婚争夺抚养权。

康正以薛振教育方式不当,以薛宁为例,认为薛振不适合抚养教育薛小彬。

因为高考案官司赢了,所以这场官司打得比较容易,最后,薛振输,薛小彬判给周青,薛振每个月付给他们赡养费。

这是康正第一次连续在一个家庭打了三场官司,丁蜜的坚强和倔强让他印象深刻。

……

烟雾缭绕,浓郁呛人。

两三个小时的时间,陆时勉抽了半包烟,手边全是黑焦的烟头。

他嗓音全哑:“你说的……丁蜜问你会判几年的那天,是不是4月7号?”

至于几号,康正已经不记得了,他想了想说:“我不太记得日期了,不过印象比较深,4月几号,具体不记得,但那天丁蜜说去洗手间,离开了很久,回来的时候,眼睛又红又肿……其实从一开始她坚定打官司,就没见她哭得这么厉害过……”

陆时勉紧紧攥着拳头,闭了闭眼睛,靠在椅子上,一个字也说不出口。

是了,肯定是那一天。

丁蜜跟他提分手的那天。

陆时勉只要闭上眼睛,就想象到她躲在厕所小小的隔间里,跟他说分手,然后,独自一个人哭得不能自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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