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知道林知漾,是在淮大附近的书店。
海报里的人巧目盼兮,笑容璀璨。
郁澈那天心情算不上坏,但也绝对没有笑的兴致,奇怪的是,看见海报的第一眼,就情不自禁地展颜。
所以才会买下她的书。
而在平时,郁澈绝不会将时间浪费在这类书上。
需要她花时间又有价值的书太多。
书里告诉她,这世界上有一个女孩子,似乎生下来就不知烦恼为何物。即使有,也只是卷云遮住彩虹,花瓶与花不搭这类无伤大雅的琐事。
她鲜活、明亮、澄澈,同时俏皮、懒散、有小脾气。
她的魅力在于,她只是随手记录她的生活,你就能为她而倾倒。
郁澈明白海报上写的“治愈系”三个字是什么意思了,在她忍不住一页页看下去时。
后来在明筱乔的生日宴上,她一眼就认出了林知漾。
身量颀长,衣着红色束腰长裙,光洁白皙的背裸露在灯光下,蝴蝶骨添饰着极致的性感。蓬松柔软的长卷发梳拢在一边,风情万种,却灵动神秘。
郁澈挪不开眼。
她没想到有朝一日,她会被最肤浅的色相所吸引。
林知漾生性开朗,朝着陌生人也能大大方方地笑,目光坦然地与自己对视。哪怕她眸子里有藏不住的惊叹、好奇和欲|望,她也不加掩饰,仿佛那没什么关系。
郁澈都看了出来。
将漫长人生算作一场考试,她最不擅长的题目是解读人心,但林知漾是她为数不多的送分题。
林知漾与她进行握手礼,正像许多正式又客套的场合一般,是不可避免的礼节。
郁澈或诚恳、或敷衍、或冷漠地与许多人握过手,被烫到还是第一回。
她从外面进来,沾了一秋冷意,指尖处的冰凉怎么也褪不下去。
可是林知漾的手不仅好看,而且干爽温热,慷慨地将温度传过来。
郁澈死寂已久的心被一抹浓艳的色彩搅乱,因为绝无仅有,所以她明白那意味着什么。
可惜她已经失去了信任和付出的能力,她知道她不能做任何出格的事情。
哪怕书里的林知漾,很显然喜欢女孩子。
哪怕林知漾看见她的时候,满眼都是明晃晃的喜欢。
但那样的喜欢的目光,就像欣赏花草和书画,为之心动,但不打算拥有。
郁澈不信,自己是幸运的人。
林知漾怎么会缺恋人呢,无论是拉着她跟自己介绍的明筱乔,还是那帮陪她说笑的男男女女,都比自己这样的人,好得多。
郁澈在林知漾的名字上,冷静地打了一个叉。
有些人,在平庸无趣的生活里,出现并给予惊艳就好,不必过多纠缠。
她全身心投入到新的事情里,开始负责院里学生实习以及毕业生论文,焦头烂额之际,两手插兜的富贵闲人再次出现。
她还是无忧无虑的模样,毫不吝啬地露齿朝人笑,跟朋友边挑商品边发嗔。
郁澈下意识躲闪,不肯把自己满身的倦态和消极情绪展示给她。尽管这荒唐又可笑,人家都未必记得她是哪位,可是郁澈仍顾着她无意义的体面。
于是,落荒而逃。
匆匆一瞬的余光里,林知漾像是认出了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