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p;一阵微风吹过,柔和地吹拂在岳风的脸颊,窗外传来斑竹发出的沙沙声,那是竹叶摩擦发出来的。
屋内并不是多么干净,却也没有脏到不忍直视的程度。岳风嘴角勾起,二妮并不是一只勤劳的蜜蜂,或许……是不为了触景伤情?不知道。
摆设也十分简单,一张的木桌、两张的木椅、一个衣柜、一张床,窗户前是一个书桌,书桌上整整齐齐摆了十几本书,除此之外,别无他物。
轻轻关上门,这里便成了另外一个世界,岳风是这样感觉的,很荒谬,却也很真实。
是桃花源啊。
一个人的桃花源。
很安静,空气中弥漫着淡淡的忧伤,以及……脑中只是灵光一闪,却已不明白究竟是什么。
岳风轻轻摇摇头,走得极慢且轻,生怕惊扰到房里的空气和正在跳舞的尘埃。缓缓来到床边,床上枕头居中摆放在被叠的整整齐齐的被子上,那是大妮自己叠的。
“干净的来,不能干净的活着,总要干净的走啊。”她这样微笑对二妮着。
最里侧放着大妮留给岳风,又不是留给岳风的木箱,轻轻打开,一件带血的衣衫便出现在岳风面前,血迹发黄,再细看,却发现那并不是一件衣衫,而是两件。
里面一件是粉红色的绸缎薄衫,完好无损,只是渗了大片大片的血迹,血迹当然也是黄的。套在最外边的,则是一件蓝色长衫,是穷苦人家常穿非常耐穿的麻布做成的。
岳风身体蓦地一颤,那蓝色长衫的背后有一道长长的开口,那是狼牙棒造成的。
他并没有看,但是他知道。
漆黑的夜,一个看着略显呆滞的男人傻笑着跟着一个妙龄女郎身侧,女郎不时亲昵地摸一摸他脑袋,可刚刚走过一个街角,忽然涌上来几个人,有人嬉笑道:“啧啧,怪不得少爷非得把你这妞抓回去,果然有儿资本。别逃了,赶紧跟我们走吧。”
着话,一群人已经涌了上来,那傻子“啊”的大叫一声,挡在女郎身前,掩护女郎离开,女郎尖叫道:“你们不要伤害他!我跟你们走!阿福,快走!”
名作“阿福”的傻子却是不听,仍死死抱着一个人的大腿,女郎不由惊慌大骂道:“傻子,不是了让你走,你怎还不走?你敢不听我的话?”
他还是不动,那些人便等不及,对傻子拳打脚踢起来,女郎尖叫一声,疯子般跟那群人打了起来。
“妈的!给脸不要脸!”
一记狼牙棒狠狠朝女郎身上打去,那傻子呜啊叫了一声,可是他不懂什么武功,所以只能以自己的身体做肉盾,他整个人扑在女郎身上,将她死死抱在怀中。
嗤啦一阵声响,背后衣衫撕裂,开出一道粗目惊心的口子,鲜血飙了出来,同时渗透了女郎一身。结果自然是徒劳无功的,一群人骂骂咧咧:“妈的,还真是一个傻子!”便将女郎给劫走了。
岳风拿起衣衫,笑着道:“你还开辟性地创造出了假两套啊,即算不开青楼,改做服装生意,也一定是一把好手。”
微笑着,眼泪,却终究是再也忍不住,滴了下来。
下一刻,手却是蓦地一颤。
他轻轻翻开里面粉红色的衣衫,看到了一句字迹婉约,已经变得有些模煳的话。怔怔出神,许久之后,轻轻叹了一口气,将东西重新放下,缓缓退了出去。
“念念不忘,必有回响。”
那是意识清醒,完全恢复过来的岳风,曾开玩笑对二妮过的话,那时他们还没有启程前往灵鳌岛,却不知竟被大妮听了进去,并且在以后的人生,再也不曾忘记。
“怎么都有偷听的坏毛病?不过,你什么时候偷听的?怎么也不可能不被我发现啊,难道……难道你居然是一位隐藏的绝世高手?哇哦,厉害了我的姐!”
岳风缓缓推开门,吐槽着离开,他想笑的,他也的确笑了,但不知何时,却也已……泪流满面。
念念不忘,必有回响。
……
……
她的出身并不好,虽然是在春风灿烂的季节里出生的,但却生活在寒冬阴暗的环境。偏生又生得极为讨喜,所以注定了一生的坎坷。艰苦的环境同样磨炼了她的意志,塑造了她的坚韧。
再后来,又多了一个妹妹,跟自己一样的讨喜。
于是,她便做了一个决定,无论如何也不能再让妹妹如自己一般。于是,她做了最让人看不起的事情。那时还不懂事,第一次竟只卖了三十两银子,当时的她欣喜若狂,这足足能对付一家四口十年的口粮。待到后来渐渐明白了一些道理,才发现自己的第一次竟然是如此的廉价。
日子就这么平淡无奇的过,她厌恶自己,更厌恶那些男人看向她的目光,直到爹爹不知从哪里捡来了一个傻瓜,他看向自己的目光与旁的男人决不相同。
家里平白无故多一个人,她自然是不情愿的,多一个人也就意味着多一张嘴,但渐渐的,她被傻瓜所打动,更准确的,是傻瓜看向她的目光所打动,每日的动力竟从妹妹变成了傻瓜。她从来没体验过这种感觉,每天回到那个破败、阴暗的家,竟成了她人生最大的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