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年顾振华要回城,大家都是北京的,都可以回去,本来是假结婚,把婚一离,就这么各自回各自的就是了。
但是苗秀梅却不想,她想跟着顾振华落大栅栏户口,顾振华也就应了,毕竟都帮了九十九步,最后一步怎么也成全她。
苗秀梅因为这个,自然是高兴,可谁知道也是不巧,她和顾振华商量这个事的时候,恰好被大队长听到了。
那天苗秀梅干活,就被大队长瞄上,意思是我知道你秘密,你们假结婚,你就是为了躲着我,既然假结婚,那我现在和你怎么样,你也没法,他顾振华管不着。
苗秀梅急了,便赶紧要躲开,谁知道大队长却说,要把之前苗秀梅偷了大队里糙米的事说出来,苗秀梅被他要挟,只好缓兵之计,先稳住他。
那天也是巧了,恰好另一个姓陈的女青年要去大队打结婚申请报告,那个大队长淫性大起,便欺凌了那个陈同志。
陈同志被欺负的时候,恰好苗秀梅想着过去找大队长了结这件事,她就看了个一清二楚。
陈同志羞愤难当,哀求苗秀梅不要外传,苗秀梅想利用这件事,免得大队长找自己麻烦,便威胁陈同志,必须把这事传出去,让陈同志去告大队长,大队长出事,就没功夫咬自己了。
陈同志哪肯,在农村,女人出这种事这辈子就完了,那就是逼她去死。
两个女人争执之下,大队长却来了,撞破,威胁两个女人,苗秀梅想金蝉脱壳,撇清自己,陈同志绝望委屈,觉得自己被两个人欺凌,于是羞愤之中拿了刀。
最后一团混乱,反正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大队长死了。
到了这里,陈同志说是苗秀梅杀的,苗秀梅说是陈同志,两个人差点闹起来,最后都冷静下来,决定一起把大队长给偷偷埋了,这样就谁也不知道了。
这显然对两个人都是最好的结果了,毕竟事情传出去,他们就算能推到对方身上,自己只怕是名声扫地,陈同志别想结婚了,苗秀梅也别想回城了。
也幸好那是冬天,天冷,藏好了也不至于有什么味儿,两个女人花了三四天时间,总算是把死去的大队长给藏好了。
藏好后,算是没这回事了。
至于陈同志为什么跳河,苗秀梅自然是坚决不认的:“这个我哪里知道,人是她杀的,本来我是帮她埋了尸体,谁知道她后来就跳河了!”
这个案子就这么成了一件无头公案,主要是没多余的人证,也无法分辨当年到底是苗秀梅杀的,还是那位死去的陈同志杀的。
后来不知道怎么着,案件不胫而走,竟然在网上引起轩然大波,很多人开始研究这个尘封二十多年的杀人案。
甚至有人在论坛上各种摆证据分析,分析得还有模有样。
最后,经过公安办案民警对当时细节的各种分析以及推理,推断出当时拿刀的确实不是苗秀梅,而是那位跳河的陈同志。
至于陈同志跳河,看起来应该是因为这件事受了精神刺激。
不过苗秀梅自然也难逃关系,在这个事件上,她起到了辅助的作用,算是从犯,最后法院宣判,判了六年,这件事算是了结了。
消息传来后,大家难免有些唏嘘,不过也就这样了,毕竟这个人在二十年前已经和他们没什么关系了。
唯独顾舜华,想起昔日种种,感慨又幸运。
她更加清楚地意识到,在这浩瀚宇宙中,在某个也许她不知道的几维空间里,或者说,在茫茫人生选择的无数道路上,存在那么一个空间,那么一个岔路口,自己的哥哥自始至终没能从乡下回城,就留在那里了,就替人顶罪了,或者出了别的什么事。
因为赶上某个特定时期,太容易出事了,没有人会怀疑一个柔弱善良的女人,大家首先怀疑的可能是一个血气方刚的男人。
她不知道是什么改变了这一切,不过看看哥嫂的笑脸,还是感谢这一切。
人生岔路口,机缘巧合,他们走向了最幸福的那条路。
作者有话要说:本章时间大概是零几年吧。
可能大家认为网络热点什么的是二十年代的元素。
但其实,中国最初的网红芙蓉姐姐就是零几年在论坛上红起来的,那个时候网络就很发达了网恋网红热点什么的也是有的,只不过载体不同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