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兰尼
戛纳的夜很美,各个角落都弥漫着浪漫的气息。
唯一让方辰郁闷的就是这里的美食。
他实在是吃不习惯。
要是能够在这异国他乡吃上一顿火锅,那就嗨了
但很多事情,也就只能想想了。
漫步在戛纳的老城区,方辰被一个街边卖艺的中年大叔吸引了过去。
他的脑海中,浮现出了自己在天桥下唱歌的场景,尽管这些都不是他所经历的,但回忆涌现在他脑海的时候,跟他经历的差不多。
他觉得,停下脚步,静静的听这个中年大叔把歌曲唱完,然后随便给点钱,是对这位中年大叔最大的尊敬。
梦想,不分国界,不分年龄。
有梦想的人,都应该受到尊敬。
尽管方辰听不太懂这个中年大叔所唱歌曲的意思,但他能够肯定一点,这个中年大叔,
唱的是一首英文歌曲。
静静的聆听中年大叔把歌曲唱完,方辰走向前,将手伸进兜里那一刻,他想到了一个可怕的事情,自己身上并没有装零钱。
然后,他咬了咬牙,拿出了一张面值最小的100欧元,放在了中年大叔面前空无一物的吉他盒里。
虽然很肉疼,但是想想自己是今天第一位打赏这位大叔的人,也就不那么难受了。
而当中年大叔看到方辰的这一举动后,眼神中流露出了感激之情,仿佛在某种诚度上得到了肯定一般,放下吉他,用流利的英文对方辰说道:“我的朋友,谢谢你,谢谢你给了我这100欧元,让我像上帝证明了我的音乐,向朋友证明了我的音乐,为了感谢你,我将我心爱的吉他送给你。”
看着中年大叔一脸激动的将他的自己送到了自己的面前,方辰懵逼了。
他只是从中年大叔的话语里听懂了谢谢,朋友,吉他这几个单词,他压根就没有听懂中年大叔叽里呱啦说的那一大堆,说的到底是什么。
那一刻,方辰才知道,自己的英语水平到底有多烂。
不过烂归烂,方辰觉得他看动作猜意思的能力还是有的。
“你想让我演唱一首歌对吧?不是我不愿意唱,而是我的嗓子不舒服。”
“不不不,朋友,你一定要收下这把吉他。”
“我的嗓子真的不舒服,不好意思。”
“不不不,朋友,你听我说,我在这里已经唱了三个小时,就在你出现之前,我都已经绝望了,你知道吗,三个小时,整整三个小时,从我身边经过了数千人,但没有一个人,为了我的音乐而停留,哪怕一分钟都没有,只有你,不但听我唱完了整首歌曲,还给我了100欧元,所以,这把吉他你一定要收下。”
“实在不好意思,我真的嗓子不舒服,下次,下次我一定唱。”
“朋友,你仔细看看我,你真的一点都不认识我吗?我是弗兰尼,美国的弗兰尼,这把吉他陪伴了我成就了今天的所有,所以,你一定要收下这把吉他。”
此时此刻,方辰真的很无奈,他觉得自己如果不唱首歌的话,今天估计是走不了了,于是他只好接过了中年大叔手中的吉他,然后坐在了中年大叔刚刚所坐的台阶之上。
嗯?
这吉他的手感不错?>>
人都有分辨好东西与坏东西的能力,这是与生俱来的能力。
方辰当然也不例外,当他拨动琴弦的那一刻,他的第一感觉就是,这是一把好吉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