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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19 章 119(第1页)

云城真正意义上感受到什么叫吃软饭,是第一次从云锦设立的“家族基金”里领取到人生中的第一笔零花钱。()

不,那不应该叫做零花钱,应该叫做云经理人生中的第一桶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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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到钱的当天,云城就非常大度地请整个企划部和设计部的同事们喝咖啡。

有关系好的同事打趣云城:“城哥你这是买彩票中大奖了么?”

云城美滋滋:“差不多吧!”

对云城来说,这笔钱还真就跟买彩票中大奖差不多,反正就有点儿l类似于捡钱的那种感觉。而且一想到以后每一个月,他都会从云锦那儿l拿到这么巨大的一笔钱,他甚至连看云锦都变得顺眼起来。

要知道他以前最讨厌的就是云锦是个事业脑,但现在他真的是巴不得云锦能水泥封心,专注事业,最好是能把云家的企业做大做强做到全世界去,这样云城就能长长久久地享受到这种每个月捡钱的待遇。

他跟陆与书聊到这个事的时候,还忍不住说道:“原来有时候你看一个人顺不顺眼,其实也取决于你用什么眼光来看这个人。我之前看云锦,用的都是看大哥的眼光,然后就觉得他浑身上下一无是处,哪哪都是缺点;但我现在用看员工的眼光来看他,就觉得这样的好员工,还是很值得赞许的。”

陆与书:“……”你大哥知道你现在已经开始用打工人的眼光来看他了吗?

不管怎么样,有了这笔从云家打过来的零花钱,云城之前很多想干的事儿l,终于有机会实现了。

比如给陆与书送一件像样的礼物。

之前云城给陆与书送的礼物,要么就是自己手工制作的小工艺品,要么就是自己动手制作的旗袍,虽说也都是他的一片心意,但归根结底还不是因为穷么?

现在不一样了,现在他也算是有点钱了。别的奢侈品不敢说,但给陆总买件昂贵大衣的钱还是够的。

云城之前其实就挺喜欢看陆与书穿大衣,毕竟陆总个高腿长走路带风的,穿起大衣来确实是又酷又飒。

正好如今这个天气也适合,于是云城便直接给陆与书安排上了。

他给陆与书挑的是一件驼色大衣,之所以没选更基础款的黑白灰,是因为这些颜色陆与书的衣柜里已经有太多了,事实上他原本想选一件天蓝色的大衣,后来想想陆与书平日里未必会穿这个颜色,所以到底还是选择了更加实用的驼色。

然后陆与书按照云城的推荐搭配了一身,效果倒是确实不错,至少穿出去连徐凛遥这样的时尚达人都忍不住夸赞了一番。

陆与书之前一直觉得自己是个非常坚强独立的职业女性,从来不屑于让男人给自己花钱。但如今收到云城送给她的礼物,她发现自己也还是挺开心的。

而且她也算是初步领略了云城吃软饭的感受。不得不说女人这年头能靠自己吃硬饭确实是一种本事,但如果能靠老公吃上软饭,也是真的很快乐就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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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城

()一夜暴富,除了陆与书享受到了吃饭软的快乐,云舟舟和陆恕也一并都享受到了。()

在花钱这方面,云城主打的就是一个雨露均沾≈dash;≈dash;他给陆恕买的是限量版的球鞋,给云舟舟买的是一款非常昂贵精致的钻石手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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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恕之前确实收过不少球鞋,但云舟舟还真没怎么收过这么昂贵的首饰。毕竟才三年级的小女孩,一般的家长也不会想到要给孩子买首饰。

云城倒觉得首饰就应该爸爸来买,而且送首饰还得趁早。

毕竟要是送得晚了,小女孩很有可能会被同龄的小男孩用两元店的便宜首饰骗走。

陆恕对于云爹的育儿l观念向来不置可否,但这一次他倒是非常赞同云城的观念:“云叔说的有道理。以后等我上班赚了钱,我也给舟舟买首饰,而且要全买纯金的,这样万一到时候舟舟找不到工作吃不上饭,还可以把那些金首饰给卖掉再多撑几年。”

云舟舟:“……”

这大概就是传说中的哥哥的爱吧?毕竟爸爸还在担心我会被人骗,哥哥已经在担心我吃不上饭了。

云城甚至还给家里的猫买了件新衣服。

咖啡穿上衣服之后,连走路都优雅了不少。迈着小猫步在院子里溜达散步的时候,云舟舟生平第一次对“一人得道鸡犬升天”这句话有了非常直观的感受。

她在跟向念打电话的时候,忍不住敞开心扉说道:“我以前只觉得有一个很帅的爸爸是一件令人快乐的事情,但我没想到有一个很有钱的爸爸,是一件更快乐的事情。毕竟爸爸再帅,也只能他自己沾光;但爸爸有钱,我却是可以实打实地享受到福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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