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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8章(第1页)

审判的结果比较奇葩,这个犯人——侮辱了水神芙宁娜。

是这样的,在枫丹,大家基本上都养狗。

养狗没有问题,但是给狗取名字就很讲究。例如——你不可以让狗叫[芙宁娜]。

而这个犯人,就是在某天,口中惊叹一声“芙宁娜大人”,旁边正好有一条狗经过,于是被误认为……他将一只狗,叫成了芙宁娜。

这可是侮辱神明的重罪!谁也不敢耽误……于是,这个人就上了欧庇克莱歌剧院。

已经坐在了椅子上的弥生:………?

啊?

等等?

就因为这种机缘巧合,而被称之为“有罪”是不是太不对劲了?就算是稻妻锁国令期间,也没有人因为骂[雷电将军]而被逮捕的啊?

犯人也非常悲伤。

但是想想看,枫丹法律本身就十分复杂,又多,月初三天放气球都可能会被审判……因为这种事情,而进监狱也是情有可原……吧?

“那么,我宣布,本次庭审结束——侮辱芙宁娜女士的这位,有罪。”高位之上,作为最高审判官的那维莱特继续出声:“不过限于本次事件种种巧合,只将这位先生,发往梅洛彼得堡七天。”

“待七天结束,便可重返地面。”

犯人流泪:“感谢那维莱特大人!”

就这样,一场审判结束了。

弥生:………啊?

这就结束了吗?

看着周围的人已经自动散去的模样,她不得不承认一个事实——这场审判,的确是结束了。

“唉,没想到那个犯人,竟然会因为这种事而犯罪。”

“还好还好,那维莱特大人判的非常公正!”

“不过仔细想想,某种程度,芙宁娜大人也是非常受到小狗的喜欢吧……”

“嘘!芙宁娜大人才不是狗!”

“………”

若隐若现的讨论声,在耳畔逐渐消失。

弥生也从椅子上站了起来:“散宝,我们也走吧!”

散兵哼笑着站了起来:“枫丹的法律……真是让人意外。”他对上弥生的眸子,“你说,要是把那个女人的[罪证]公之于众的话……会在这里判几年?”

弥生抬手捏了捏他的脸:“散宝,少做梦啦。”

先不提影姐是稻妻的神,神明根本不可能审判另一位神明,更何况……高位之上的那位水神芙宁娜,看起来武力值不强,说不定会被影姐两巴掌摔倒在地。

倒是那位最高审判长那维莱特……虽然看似不苟言笑,但她总觉得,对方不简单。

“我也就是跟你说一下。”散兵走上前搂住少女,“无论如何,我已经从过去里逃了出来。”

弥生贴着少年的脸颊,轻轻一笑。

“我们已经逃离了过去,也会走向更美好的未来……所以,等会还是买点特点回去,见见爹爹他们吧!”

“好,我来安排。”

而台上,眼见着两个小情侣即将要离开的姿态,芙宁娜也干脆站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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