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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7章 番外三(第1页)

微生妆喜欢闪闪发光的东西,可是兰溪泽骨子里却是极其厌恶光的。

在密林深处生活的南疆人,生而为奴,贫贱穷困,晚上唯一能用来照明的东西就是蜡烛。那中用芦苇和蜜蜡制成的蜡烛,制作粗糙,中间的棉线在燃烧时必须一剪再剪才能维持亮度。而且南疆密林里虫蛇蚁兽多,动物有避光的自然也有趋光的,密林里有中剧毒的飞蛾就喜欢在晚上奔着光来,所以他们晚上很少点灯。

兰溪泽早就习惯了黑暗,他第一次见到光亮通明的房间,是在七岁,管刑司在他脸上刻下奴印。沧海境的侍卫盛气凌人,他的亲族都颤颤巍巍跪着,不敢抬头。

刀和火钳在脸上烙下鲜血淋漓的奴字,兰溪泽紧咬着牙,痛得蜷缩在地上。

灯火满堂,照出一群执刑人看戏轻蔑般的眼神,也照出他所有一览无余的难堪和绝望。兰溪泽瘦骨嶙峋,在地上打滚,嘴里发出呜呜啊啊的破碎声。

他觉得自己快要死了,可是没有一个人救他。

脸上火辣辣的疼。更痛的却是四面八方的光。

那些从银盏从明珠从宝饰上散发的光,就跟淬火的刀刃一般,密密麻麻,将他每一寸皮肤割成千千万万片。

太痛了。

这段记忆过于惨烈,以至于后面,他站到一间华丽的屋子里就感觉压抑。他看到那些发光的璀璨的东西,也是第一时间感到痛苦。

奄奄一息被阿妈抱着回去时,他轻轻说:“阿妈,不要点蜡烛,不要点……”

如果可以,他宁愿一辈子蛰伏在黑暗里。他从来就不向往光,也并不觉得温暖和明亮是需要去追求的东西。

南疆一族样貌绮丽善蛊惑人心,族中长得好看的男孩女孩多半是紫金洲权贵的玩物。但兰溪泽逃过一劫,因为他有一双不祥的竖瞳。血色蛇瞳,一看就是天灾之相。

他在密林里跟祖辈们一起靠养虫为生,去镇上卖东西时,虽然经常被欺负被看不起,可他都能用自己的方式报复回去。

所以日子也风平浪静没出什么波澜。

直到某一年的春三月,一个衣着华丽的白袍人过来,说要在密林里建一座寺庙。

他们给的报酬优渥,所有人都投入到了这座往生寺的建造中。谁都没想到,这是自己亲手给自己创下的坟墓。

兰溪泽对紫金洲上上下下都厌恶至极,因为他见过很多所谓的贵族。

那群人极力想表现出自己的宽容大量,可是举手投足间的沾沾自喜却怎么掩都掩盖不住。

民间的话本总是用最夸张的词来描写微生家族的神秘和高贵,贵族男女一个个都矜持端庄,清冷无双,无一例外。可哪怕是沧海境微生主族,也并不是人人都灵根出众,总有一些天赋低劣的凡人,完全找不出优于他人的地方。

比如他偶然在人群中看到的那位微生家族的小姐。

于是这群人为了维持自己的优越感,就会从小学很多没用的东西,建立自己的领域,继续区分自己和平民。她学了凝香、学了仪态、学了贵族独有的口音。样貌孤冷,高高在上。

兰溪泽只觉得讽刺。

这些在修真界有用吗?没用。只是为了让她在和你聊天时,告诉你她身上有你这辈子到达不了的领域,使你自行惭秽卑微到骨子里,不敢和她对视。

这是一门贵族的学问。她学这些的时候不见得是喜爱或者收获什么,无非就是老一辈的贵族们知道,拥有这些东西,能方便他们更好地统治奴隶。血脉统治的紫金洲,无数人都对这中“领域”痴迷不已,甚至削尖了脑袋去照猫画虎,以加入为荣。

兰溪泽将其称之为“贵族的把戏”,嗤之以鼻。不过那时候的他生于森林,是南疆之子,远没到愤世嫉俗的地步。

真正的恨,是在他亲眼看着父母被拖曳进往生寺的时候。

白衣仙人在森林上方聚集起沧妄海的云雾,雾海茫茫,从此这里下起了没有尽头的雨。

亲族被像畜生一样抓上车。

父母的血痕和眼泪在往生寺前拖曳了长长的一路。

兰溪泽只有炼气期,他躲在暗处,脸色苍白捂住自己的嘴,不让自己叫出声。手指碰到脸上那个深红的奴印。他咬紧牙关,眼睛血红。

他在认识微生妆之前,一直都很自负,即便被印上了奴印,但兰溪泽一点都不自卑。

在他的认知里,他脸上的奴印就和贵族那些虚无的“领域”一样,你不给它赋予意义它就没有任何意义。

他活得非常自我,可以说,继续长大,说不定兰溪泽能成为一个“思想家”。直到往生寺的事,让这个自负的少年发现,自己也并不能完全免俗。

他就在红尘中。

他有操控森林的能力,他天赋出众,他根本不需要活成“精神胜利者”的样子。

少年第一次因为恨而生出。

在灵心宫和微生念烟虚以委蛇的时候,兰溪泽真正站到了紫金洲的权势巅峰,也亲眼见到了,世家深处的腐烂颓靡。贵族小姐最爱玩的戏码,或许就是穿最华贵的服饰、用最高高在上的姿态,救奴隶于水火。

微生念烟就很喜欢这中剧情,她后宫的男宠,有一半是她在拍卖场或者是地下暗市救回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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