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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一十九章 说好不欺负我的(第3页)

“我好伤啊,”路漫兮哭笑着脸,还是第一次如此切实的体会到比小明大,短短两个月,怎么感觉自己好老,“我把你卖了算不算拐卖未成年?”

“肯定算呀,”

“假如咱俩那啥了,我是不是不构成犯罪,假如我报警你是不是要负刑事责任?”

吴思明突然想起这件事。

“放心吧,姐姐不会侵犯你的,”

路漫兮提起脚踢了下坏小明,继续道:

“有必要给你普及一下,刑事责任年龄是十四岁,已满十四岁未满十六岁的未成年,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也要负刑事责任,而过了十六岁,就是完全刑事责任年龄,十四到十八只不过从轻处罚。”

“你可别忽悠我。”

吴思明知道十六岁刑事责任年龄,不知道具体指什么。

“自己查去,这是作为未成年人最起码的法律意识,我十岁我妈就让我记了。”路漫兮补充道:“还有,对于女生,未满十四岁,无论自愿还是被迫,被侵犯了对方都属于强,。”

“好吧,”

吴思明清楚了。

“额嗬,你竟然还未成年,鹅嗬嗬,未满十八岁的小破孩,”路漫兮一想起就好想哭,“我居然跟未成年谈恋爱,咱分手吧,等你成年了再和好,”

“好啊,从现在开始我做回你的闺蜜身份,”

如果真可以暂时分手,吴思明也很乐意,爱情诚可贵,自由价更高,等浪够了结婚的时候再跟妖精复合,可是哪有这么好的事,鱼与熊掌不可兼得。

“乖弟弟,喊姐姐姐姐带你玩儿。”

检票进去,路漫兮挤着小明的脸道。

“既然这么想当姐姐你以后要让着我,”

吴思明感觉自己有时候被妖精拿捏的死死的,还真就是个弟弟。

进入熊猫基地园区,按照门票背面的路线图,吴思明和路漫兮右转,翻过一个小坡,看见一片湖,是天鹅湖,湖边是餐饮服务区。

餐饮服务区有小吃,吴思明和路漫兮来时候刚吃饭,俩人要了一份尝尝,又买了两根烤肠,站边上一起吃,顺便看湖中的天鹅。

“园区真会算计,投喂的食物卖给游客,游客再给动物喂,赚了游客的钱还让游客无偿喂养动物。”

路漫兮看着湖边天鹅和鱼的游客说。

有的游客投来奇怪的眼神儿,路漫兮闭上嘴不说了。

“一个愿宰一个愿意被宰。”

吴-->>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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