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带了那孩子最喜欢的花生酱,如果你不介意……”
“哦,花生酱很好。”提摩西笑着说,“我和朋友都很喜欢,虽然平时不太吃——我还记得他当初最喜欢覆盆子酱,他喜欢所有酸甜口的东西。”
他们一起享用了一顿愉快的午饭,中间时不时夹杂着几句插科打诨。
直到开始收拾午餐篮子,流浪汉就着湖水,洗净了手上沾着的酱汁。刚刚发生的一切像是暗室中冲洗的胶片,快速在提摩西的脑海里打了个转。
提摩西的动作顿住了。
“我还没有问,你叫什么名字?”
“火柴马龙。”
提摩西站在伞下,右手又一次探入外套,按住配枪:
“那么,火柴马龙先生,你有过在军队服役的经历,而且还当过自由雇佣兵?”
流浪汉把最后一只洗干净的盘子放进篮子里。
他慢条斯理地站起来,甚至还冲提摩西笑了笑:“为什么这么问?”
直到这男人起身,提摩西才意识到,对方身高足有将近一米九。
自己刚才的推测,居然还是低估了。
提摩西面无表情地快速说道:“你之前开花生酱罐头前,先用小刀在卡扣处挑了一下,然后才用开罐器拧开——这是派出在外的军方士兵的习惯,军粮罐头为了防止变质,往往会比市场上普通罐头多一层密闭焊接剂。”
流浪汉露出欣赏的眼神,点了点头:“还有呢?”
“你脸上皮肤共有两种颜色,额头比下半张脸更白一些,痕迹像是两块毛巾交叠——这是阿富汗本地的包头打扮。据我所知,雇佣兵往往会仿照当地的装束。”
火柴马龙翘起嘴角:“只是这样吗?那可有点草率了。”
“还有。”
提摩西的语速越来越快。
“你洗手时我才看见,你手指上共有两层枪茧,一层来自于16步枪,一层则来自于蝎式冲锋枪。”
前者是军中士兵的常配枪械,后者则是自由雇佣兵喜欢使用的武器。
说到这里,提摩西的语气已经近乎笃定。
“你不是什么只能打零工的可怜流浪汉,火柴马龙先生,你是个曾经在军中服役的自由雇佣兵。”
火柴马龙像模像样地叹了口气,语气非常遗憾。
“被你看出来了,先生——没错,我是个赏金猎人。”
“政府开价二十万美金悬赏粉碎鬣狗,干我们这一行的,谁不想要钱呢,对不对?”
实际上,雇佣兵身份,就是火柴马龙套在流浪汉外皮之下的第二层马甲。
假如提摩西追查起来,他能查到火柴马龙今天的飞机票、过去几年的出入境记录、以及这个雇佣兵在黑白两道的活动痕迹。
提摩西:“我听说过雇佣兵之间以老带新的习俗。”
“所以,火柴马龙先生,你口中的‘小流浪儿’,应该不是街头捡到的孩子,而是你的学徒吧。”
得到对方的肯定,提摩西的声音反而越发紧绷尖锐。
“他没走丢,是吗?你不知从哪儿打听到粉碎鬣狗的受害者都是青少年,所以让他在荒野上游荡,作为诱饵,去吸引那个连环杀人狂的注意力?”
其实,火柴马龙这一趟是独自出行。
他并未带着任何一个孩子,“小流浪儿”也只是一个被捏造出的幻影。
但在听到这个不切实际的指控后,男人仍然短暂地沉默了一会儿。
“这是一种战术……而且,我确保他有自保的能力。”
提摩西的脸色并未因此好转。
“无论如何,那只是个十四五岁的孩子,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