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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软饭的替身(第1页)

虞琛拿着套套回家后就有点后悔了,他平白无故的花了几十买个毫无用处的套套,怎么看都像是冲动消费了。

他揉了揉头发,眨眼闭眼间,都是方才在药店里遇到的那个男人,有点熟悉,还有那股淡淡的香味,虽然是偏向木质的香气,但是总感觉木质香掩盖掉了另外一种香味。

想要的事情很多,但是虞琛还是觉得先爱护一下自己的脸,端着小镜子将药膏在脸上涂抹均匀,清清凉凉的。

他慵懒的半卧在米白色的沙发上,手臂无力的垂着,露出莹白的肌肤,就差没有手持着一杆烟枪,青烟袅袅,半梦半醒间,迷了人的心神。

虞琛看了一眼桌子上粉色包装盒的套套,下面正好压着“玫瑰人”给他写的信。

他换了住处,“玫瑰人”再给他寄快递的话,他可能就收不到了……

虞琛猛地从沙发上睁开眼睛,脸上的红肿都被惊掉了一半,“惨了,玫瑰人不知道我换了住处,他要是还往孟权的公寓寄快递,孟权不就知道我在职期间,‘玩忽职守’了吗?”

系统:【你都背着孟权开始挑下一任老板了,还怕孟权知道吗?】

“漏漏漏,这不一样,我这个人最重名声了,要是让人知道我吃着碗里瞧着锅里,以后我还怎么吃软饭,我也是很有职业操守的。&ot;

虞琛目光又放到了套套上,起先他是觉得将这个东西寄给“玫瑰人”,多少有点过分了,虽然他现在已经将“玫瑰人”当做可以开黄色玩笑的朋友了,他这个人评判一个人是不是他的朋友,就看能不能和他开黄色玩笑,但是“玫瑰人”一边纵容他的所作所为,却从来都不写任何“过分”的话。

虞琛笃定“玫瑰人”并不讨厌他这样做,可是“玫瑰人”又有点假正经,他都能够想象的出来“玫瑰人”有多么的闷骚,一定是那种心里在乎的要命,面上还不展露分毫,只会在无人的时候,悄默默的释放出内心的阴暗想法。

他眯了眯眼睛,“玫瑰人”越是这个样子,他就越想把“玫瑰人”的面具给撕下来。

“这么好的东西,我是用不着了,不如就送人吧!”

系统:【你不会是想要玫瑰人给你报销吧?】

虞琛把套套抱在怀中,不满的皱了皱妖冶的眉头,“我不是那种人,我对自己的朋友,一向都很大方。”

系统:【我知道的,人类都很喜欢假大方,我最近在做一项观察人类日志的项目,要是能够获奖的话,升职加薪指日可待,但是竞争太激烈了,我本来是不抱任何的希望,直到我遇到了你!】

“你是觉得我将人性表现了一个淋漓尽致。”

系统:【何止呢?如此与众不同的你,一定能够在普通的观察日志中脱颖而出,怎么会有你这样的人类呢?】

虞琛弯了一下眼眸,权当系统在夸他了。

今天太晚了,虞琛就只能够等到第二天再去寄快递,但是他可以事先准备着,只是寄一盒套套,不能够显示出他的诚意来,可是写太多的话又显得冗杂,没有心意了。

好在虞琛好几年前在晚上冲浪,曾经见过杜蕾斯的一条广告,对他当时幼小的心灵造成了不小的“打击”。

虞琛相信“玫瑰人”是个聪明绝顶的,就算他不刻意说明,“玫瑰人”也会知道他搬家了。

可惜了,他低估了“玫瑰人”对他的重视程度,也不知道“玫瑰人”远比他想象中的更加在乎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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