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个小时,”池朝实话实说,就是让陆戈心疼他,“哥,我还晕车了,其实现在头还有点晕。”
有病,陆戈想。
晕你还非要坐八小时回来。
“哥,你让我高兴一会儿再泼我冷水,”池朝把脸枕在陆戈肩上,拉住他的手小幅度的晃晃,“我太高兴了。”
算了。
不想了。
都他妈见鬼吧。
“我路上就在想,到家了趁你睡觉给你做顿早饭,然后天亮你一起床,会不会觉得奇怪。”
陆戈搭着睫毛,心里情绪翻涌。
年龄怎么了?性别怎么了?
他陆戈什么时候这么畏头畏尾过?
拼死拼活把人撵出去,对方还不是火急火燎往家跑。
外面也不一定就那么好,他从小到大也没少被人塞过情书。
怕什么呢,池朝都这样了。
分开的话,又不是没分开过。
后悔的话,他一个男人也不亏。
陆戈闭上眼,深深吸了口气。
接下来的半分钟内,他想了许多。
想高中的事,想许桃。
想那次农夫与蛇的背叛,想这种情况二次发生的概率是多少。
陆戈想不出池朝有一天会站在他的对立面。
因为那是他的小狗。
小狗对主人绝对忠诚,就算全世界都抛弃了他,也会摇着尾巴冲他跑过来。
他也喜欢小狗。
特别喜欢。
所以说离经叛道又怎样?
他就是要跨过那道线,这么大马金刀地直接迈过去。
没人能拿捏他。
再睁眼时,陆戈突然抬手卡住池朝的下巴,把这只还沉浸在喜悦中狂摇尾巴的狗崽子往古董架上「哐」地那么一按。
胸膛重重一个起伏,垂眸吻了下去。
作者有话说:
撒娇狗狗最好命。
插个题外话,希望大家都像小狗一样勇敢地去表达爱意,不管是爱情友情还是亲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