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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四章少年时11(第1页)

110多分呢,但那完全是应试教育的产物,什么完形填空、阅读理解,哪怕写个200字作文我都在行,但是要和别人说起来,那就立刻打回了小学生水平,只能聊聊“Hodoyoudo”“Hoareyou”了。

小船哥很热情地把我介绍给大家,他们都有英文名字,这个Henry,那个Nancy,我听得晕头转向,只会小声地微笑说Hi。小船哥说我应该也起个英文名字,他叫Tim,我竟然口误读成了Time。小船哥说乔乔,你就叫Jane吧,简爱就叫这个名字,才四个字母,好写好记。我使劲点头,感动得快哭了,从此我就叫了Jane。多年之后,当我操着熟练的英语,能跟老外愉快地交谈时,我才知道其实在西方,并不太多人叫这个名字,他们问我为什么这么叫,我只笑笑答,“Thisisalovestory”。他们以为我在说那本,却不知我只是在怀念我的小船哥。

小船哥说没事儿的,我只要装神秘就好了,在旁边听啊听的,听力就提高了,口语也就上去了,他可以当我陪练。于是每次活动,我就抱着本英文版的《哈利?波特与魔法石》,坐在一旁“看”他们侃侃而谈,因为始终还是听不懂。

滥竽充数这一套在B大里根本行不通,我蹩脚的英语很快被拆穿,大家讪笑的表情令我实在没脸再继续混下去了。

小船哥安慰我说:“乔乔,没关系的,你在这里待着也不舒服,何必勉强自己。学好英语急不得,你每天安排时间出来背背单词,先把四级过了。就算第一次过不去也无所谓,还能考好多次呢,毕业之前过了就行。”

想到可怕的英语四级,我更颓废了,王莹说,在B大就没怎么听说过考一次不过的,吓得我晚上睡觉都枕着单词本。而小船哥又总是不懂,我这么努力地在英语社,到底是为了什么。

“小船哥…”

“嗯?”

“没什么。”

我还是说不出口,就像80度的水,找不到沸腾的勇气。

我比不上琴子,到底还是退出了英语社。

同样身为英语苦手的徐林很仗义地安慰了我,她说:“凭什么咱们要考英语四级、六级、专八、雅思、托福、GRE啊!汉语才他妈是世界上使用率最高的语言好不好!全地球60亿人口,14都在用汉语拼音而不是英文字母。以后就应该让那帮老外来考汉语四级,也给丫出题:‘第一题:小明说:这根铅笔是小红的么?小强说:你大爷的!我的!问题:铅笔是谁的?选择:A。小明的;B。小红的;C。小强的;D。大爷的。’”

徐林的模拟题把我们全宿舍逗得前仰后合,她得意地说:“怎么样,干脆跟姐混动漫社吧!我们现在分派了,一拨是宅男派,打算在漫展搞人形电脑天使心、新世纪福音战士、橙路那种范儿的;一拨是御姐派,我们坚持要做出同人志,起码也得是圣战、X战记这种感觉的,绝对不能弄成一堆大胸萝莉。你来吧,也可以为我多加一票。”

“不去不去,我是走少女漫画路线的,跟你们搞不到一起。”我摆摆手。

“要不来我们剧社吧,我们要做个欧洲中世纪的话剧,不过据说要和英语社合作呢。”千喜说。

“那更不去了!”我趴在桌子上,下巴抵着厚厚的英文词典,“算啦,你们就让我自生自灭吧,英语四级都不一定能过的人,就不应该去什么社团,尤其是英语社。”

电话适时响起,王莹去接,转头冲我说:“精神慰藉来了,喏,你男朋友。”

是秦川。

他在每个不去念书的清晨都会给我来一通电话,不管我怎么解释,我们宿舍的人都不相信我们是单纯的伟大的革命友谊了。她们一致认为没人会在远洋之外有这样的惦记,即便我把他描述得凶悍、简单、粗暴、又笨又蠢。

我那时觉得,只是她们不懂我们而已。

第十一节

“喂…”

“怎么啦,这么有气无力的?”

“我的极烂英语被发现了,然后就退社了。”

“哈哈哈,我就说嘛!你们B大社团还是有底线的嘛!”秦川一下子高兴起来。

“滚!”我愤愤地说,“你这种在加拿大却只能说中文,只能靠卖身求生存的人有什么资格嘲笑我!”

“你大爷的!”

我想起刚刚徐林的汉语四级题,忍不住笑起来,我给秦川讲了一遍,把他也给逗笑了。

和秦川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天,说B大学习生猛的那些牲口们,说加拿大那群无趣的胖子,说北京秋天没有暖气的宿舍,说温哥华说下就下的大雪,说入秋的银杏,说红色的糖槭,说小船哥,说陈宝嘉。

这就是我最好的朋友和我最安详的时间,人生那么长,多少难过,其实并不需安慰,只要陪伴。

退出英语社的我成了我们宿舍最悠闲的人。徐林的漫展争夺战进行到了最关键的时候,虽然都是CLAMP的漫画,但艾儿妲和司狼神威的两大阵营已经吵得不可开交。王莹最终去了学生会,系里果然对她照顾,她在那里做得顺风顺水,一副天生当官的样子。娜娜跟着山鹰社做基础的训练,最主要的当然还是关注杨澄,她说杨澄要了她的手机号,甚至会为了中午和她偶遇,特意从二食跑到三食,她觉得这才是人生真爱,至于千喜,那不过昙花一现罢了。千喜压根不管这些,他们排的戏叫《被诅咒的镯子》,一个有宗教色彩的悬疑剧,因为全英文的念白,他们临时抓了小船哥参演。在两个社团里,他是英语最好、气质最佳的男生。我因此有点后悔,当初应该听千喜的去他们剧社打杂,这样就能天天赖在他们排练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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