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瑾在一边充当着翻译角色,余笙没有想到,宋瑾也会对别人这样温柔,他眉眼带着温和的笑容,洛桑卓嘎也很喜欢宋瑾,她乖巧地点点头,然后又把手里的奶渣糕大口吃下。
“小孩子都喜欢漂亮的东西,这么一个五彩的珠子,大概是她最宝贵的东西,笙笙,你要收下,若不然洛桑卓嘎会觉得你不喜欢,她会伤心。”
宋瑾看到余笙想要把这颗小珠子放回女孩的手里,在一旁缓缓开口:
“也许笙笙,你可以挑一件自己喜欢的东西以作回礼,我们在这里的时间不多,以后也不确定是否还能再来这里,就当一个纪念品。”
余笙微微一笑:“还是宋家的人,擅长人情世故。”
“余家世代学文,理应比我们这些商贾人士懂得揣测人心得多。”
余笙四处瞧了瞧,在瞧是否有能当作回礼的东西,可惜的是,这周围每一个商铺,洛桑卓嘎都有着来自他们的礼物,她不以为意地说道:
“古时候最蠢的,不就是那一帮书生,只晓得去读圣贤书,一点都不愿打理窗外事,而作为商人,第一门课就是要揣摩客人的心情,再决定价格。”
她想了一下,伸手再次往自己头上的发带伸去,宋瑾眼疾手快,拦下她,语气不耐地问:“又想打它的主意?”
余笙眨眨眼,颇为无辜地说:“我找不到有什么更适合送给她的了。”
毕竟,这是她最喜欢的。
“你所带的东西虽然不多,但我记得你有带一枚手镯,是余家留予你十六岁的礼物,一向博得你的喜欢,这样的发带在这边多得是,洛桑卓嘎也有了很多。”
宋瑾替她想出了一个办法,余笙想了想,好像还真的有那么一个金莲翠镯,不过是余沐拍戏的时候,随手顺来的道具。
一直被自己搁在行李箱里,只是自己没有时间把它给拿出来。
她想了想,这枚镯子虽然不贵重,但对于一个十一二岁的小女孩来说,也是一个最为珍贵的宝物。
星光漫漫,他们沿着山路回家,宋瑾走在前面,余笙在后面和洛桑卓嘎一起玩小游戏,忽然,余笙低呼一声,跌坐在地上。
宋瑾停下脚步,他忙回过头看她,余笙揉着自己的脚,有些难堪地说:
“这山路上有个坑……我一时没有注意。”
宋瑾皱着眉,俯下身来轻轻把余笙的鞋子脱下来,她白嫩的脚脖上已经有了明显的红肿,余笙有些忧心:
“明日采摘绿绒蒿的地方就在高山之上,希望它不要影响我明天的行程。”
宋瑾安慰她,缓声说道:“没关系,我曾经也受过这么一遭,洛桑卓嘎的母亲很擅长治疗,她不知从哪里寻来一份草药,抹上的一瞬间就不疼了。”
余笙尝试着自己站起来,但疼痛又让她缩了回去,宋瑾淡笑着看着她的小动作,缓声道:
“还想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