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超忆症不一样的是,她能够自主地遗忘一些与自己无关的小事,只记得那些印象深刻的回忆。
“笙笙,忘了没有关系,我可以讲给你听。”就在自己站起身来,随便挑一个出口走出去的时候,宋瑾忽然又紧紧地拉住自己的手,不让离开。
他低沉的嗓音有着沙哑:“已经很久了,你忘记了,也应该是理所应当的。”
“当年,有一个小男孩,很笨很笨,第一次来苏州的时候,我们一起攀登者座山。”
随着他的语音落在自己的耳边,与之相关的记忆瞬间涌入自己的脑海,她有些支撑不住,落在宋瑾的怀里。
他的怀抱有好闻的铃兰花香,也有着薄凉,他紧紧地抱着怀里的女孩,一点一点与她诉说着当年自己的故事。
当年他并不熟悉这个地方,在同一个地点走了十几遍后,他才确信,自己已经迷路了。
不过宋瑾并没有慌乱,这是他的个性,处事不惊,淡然处之。
夜晚风凉,山泉水形成一道小河,小河宽阔且具有一定的深度,已经是入秋的季节,夜晚的风把河面的凉意吹过来,冻得他缩在一个小山洞里避寒。
随着月亮升起,他的肚子也越来越饿,疲惫饥寒一同袭来,让他有些招架不住,险些就要晕倒在这个山洞里。
时间再过去差不多十分钟左右,他听到不远处的灌木丛里传来悉悉索索的声音,他喉头一紧,握着手边的一块石头,尽量把自己缩进黑暗里,屏住气息。
在夜晚的山上,总会遇到一些猛兽,这是爷爷从小告诉他的。
可是等待他的,不是什么凶狠的猛兽饿狼,而是一个灰扑扑的小脑袋,泥土遮盖住她原先白皙的皮肤,可那双眼睛远比明月还要皎洁无比。
自己明明藏到了黑暗里,可女孩的目光还是一眼就扫到了这里,她穿着粉色的纱裙,她最爱美了,哪怕是秋天,也很喜欢穿裙子。
可现在,那条裙子上有了血迹,被荆棘的词划破,变得破破烂烂,现在的女孩,丑丑的。
她高兴地朝自己奔来,在她背后,是陪她一起来的余家管家,看着余笙跑得匆忙,不由得着急呐喊:“小姐,您跑得慢点,小心摔着,夫人会心疼的。”
女孩只是摆摆手:“怕什么?我不信我母亲的耳朵能有这样厉害,能听到苏州的声。”
宋瑾不禁抿嘴一笑,人的耳朵确实听不到远处的声音,可是人的一张嘴巴,却能将话传至千里之外。
“哎呀,怎么一个不小心,就把你给弄丢了呢。”
她的小手全是泥巴,怀有玩心地抹上宋瑾那张白净的脸,看着他那张脸一点一点被自己污染,小余笙觉得有着莫大的成就感。
宋瑾没有生气,好久不进吃喝,他稚嫩的童音也有着沙哑,他看着女孩带血的衣衫,有些责备心疼:
“你……怎么把自己搞成这幅样子,不疼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