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哎,不懂就不懂嘛,这么凶干嘛?”
万素谋煞是一怔,猛得回头望去,只见隔了一整条长街,明明已死之人正倒坐在他的仙马上叉着腰向他喊话。
幻术?
他又一回头,方才的尸身成为散落成一地的白萝卜。
太低估了这人的实力,万素谋脸色不太好看,反手再拔千金剑,“行,这次是我小看了你,再来!”
傻逼才跟你浪费时间。
相易并不理他,他低头掏出一根小针戳上了马屁股。
万素谋声音忽然有点慌,“喂,喂喂,你在干嘛?!”
饶是这白马再有灵气也惊慌失措了起来,一马动而七马动,刷得一下马车便似离弦之箭般跑了出去。
“你偷我的车?!”
万素谋在街的这一头看得目瞪口呆。
“你不是号称生平不偷不抢光明磊落?!”
仙马就是仙马,跑起来贼麻溜。
“是啊,”相易坐在马上,舒舒服服地看着后面勉力用轻身术追赶的万素谋,“所以方才阁下一席话,胜我十年书啊。”
万素谋追得咬牙切齿,“什么话?”
相易沉下声音,冷着嗓子模仿道,“这世道从来笑贫不笑娼,你的磊落并不值钱!”
“嘻嘻,受教了。”
放屁!
万素谋呕了一口老血在喉,就这驾轻就熟的偷马技巧,鬼才相信这王八蛋是第一次偷东西!,!
都说道修仙家喜好貌美的凡人做侍女,比道修仙子更乖巧温顺,若是真能抱上大腿,再得青春,一步登天,脱离凡体都指日可待了啊。
相易略一挑眉。
这把精巧又金贵的剑鞘上,好浓的血味儿。
他回头看了一眼,街上闻风而来了许多民众,街头逗鸡犬的顽童,身旁看护的婆佬,街边买胭脂的少女,皆放下了手中活计,好奇地观望着这处。
冯青青便是这封隆镇上最放诞泼辣的,生怕旁人和她抢,一个人便迎了上去。
“这位尊贵的道修大人,不知姓名,为何而来,妾身冯——”
这位贵公子敷衍地看向她。
冯青青并不知晓,这世上并非所有道修都是喜好女色的,尤其是这位来意非善的。
她方才闻到这位仙修身上淡淡的牡丹香,却闻“呲呤”一声,一道金光闪过,她眼前一道血色,视线颠倒起来,还来不及惊恐,人头分家。
红颜枯骨,香脂霎时变烂肉。
“杀、杀人了——!”
如一锅沸水炸了耗子窝,愣了片刻他们才想起逃命。
“一剑千金万素谋,”在一片惊恐叫声中,万素谋坦然自若地擦拭过自己的金剑,轻声细语如赏花乐兴,“奉我白玉京之主相折棠之令,来取尔等蝼蚁性命。”
相易,“……”
啥,说的啥玩意儿?
白马昂扬,风声过隙。
扔篮子的扔篮子,抱孩子的抱孩子,芳心暗许的少女现全都抖抖索索着筛糠似的腿往外奔逃,生怕一剑索命死无全尸,一转眼的功夫,只剩一地鸡毛。
方才还熙熙攘攘热闹声声的小镇霎时清净如鬼镇,万素谋并没有追的打算,任由他们逃窜,自己只好整以暇地站在原地,拿出一方织银锦帕擦净剑上的浑浊污血。
区区凡人,不过只能再苟活一时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