栾昇已经好几日没有给孟岚写信了,一是怕信鸽白日里飞到家中惹人注意,二是实在没有时间。
自从他开始着手准备复辟事宜,每晚都要忙至深夜,虽说有不同的人负责不同的事项,但还是有许多要让他过目下令的事,比如现下这件。
“我那好叔叔联合鞑靼了?”他面色渐冷:“他以为找一个弱势点的附属国帮忙就能高枕无忧吗,再小的狗,只要闻到肉味,也能化身成狼。”
陈太傅沉声道:“周边几个小国里,觊觎大邺朝的不仅鞑靼一个,他们虽然比不得瓦剌倭国强大,能将狼子野心摊开于表面,但不得不防。”
“无妨,只要他们敢将手伸进来,我必然让他们有来无回。”栾昇起身,走到铺展开的地图前,看似随意地点了几个地方:“鞑靼与我朝相交的边境一大半都是荒无人烟的地方,地势险要,要是他们真打算派军的话,其实很难大批量从这些地方进入。”
他的手停在一处:“可是有个时段,鞑靼可以让许多人马沿着边境进入大邺朝,并且不会引起周边百姓的警惕。”
陈太傅道:“进贡马匹。”
栾昇点点头:“没错,届时,就算我们的人能占领关键隘口,不让老贼的命令传下去,可鞑靼还是可以从平川的其他地界溜入,别说百姓了,许多普通将士也不会觉得有问题。”
栾昇转过身,望着陈太傅:“我们现在人手不怎么充沛,将士们不是在掀起各地义潮便是在组建兵马,诸如嵩阳、许州这样的硬骨头都没啃下来,更别说去汴京捅我叔叔的老窝了,所以解决鞑靼此事也不能浪费人手,需得智取。”
说到此处时,外间一位将士手中拿着书信急急奔来:“报!主子!桂花姑娘送来的信!”
闻言,栾昇面色大变,再也没有适才的随意。
桂花是他乳母的女儿,应是再守规矩不过,怎么可能因小事就费百般周折给他送信来呢,必然是家中,或者说孟岚出了大事。
他接过书信,双手甚至不自觉地有些颤抖,急急打开后一目十行的看完,面色冷如寒冰。
“太傅。”栾昇合上书信,将其揣进怀中,目光冷然:“由我去解决鞑靼此事吧,我现下不得不提前去一遭汴京了。”
陈太傅看这模样,心中已有猜测:“可是孟小姐出了什么事?”
栾昇不欲多言:“我是她夫君,自会想法子护她安全。只是辛苦太傅和其他将军,需得安排这许多事务。”
陈太傅挥手道:“你先前俱已安排妥当,哪里当得上辛苦二字。你能一道解决鞑靼,阻止他们派兵,自然极好,若是实在不便,还是以孟小姐的事要紧。”
栾昇道:“我岂是顾小家而忘大义之人?岚儿与鞑靼的事,我都要解决。”
他言罢,便大步出了屋门,脚步急切。适才送信的将士已经将马牵出,挂了些干粮与水袋在马背上,栾昇赞许地看了他一眼,转身翻身上马,对追赶出来的陈太傅道:“我一人前去即可,太傅无需再安排人手。”
话音未落,他已驾着马如离弦的箭一般飞了出去,不一会儿便消失在了夜色中。
栾昇得知孟岚想假死后带着孩子离开他那天,已经把马骑得很快了,但是那天的速度,还远比不上他随太傅从宫中逃离的速度。
他曾经被火燎过手,火的速度那么凶猛,可那一日,他与太傅逃得比火快,才最终能捡下一条性命来。
栾昇以为自己此生都不会比逃命的那天速度更快了,直到他接过了桂花的那封信。
身下的马因为奔得太急,鼻子发出呼哧呼哧的声音,似乎立刻就要因为劳累而晕倒。
这是孟岚送给栾昇的第一匹马,他一向很珍惜喜爱,现下却完全顾及不了这匹马,他一心想着,快些,再快些。
跑了许久许久,从黑夜跑到了白日,栾昇终于骑着那匹奄奄一息的马出了鲁郡,到了嵩阳与汴京相接的铺镇。
栾昇的这匹马怕是不行了,铺镇算得上富裕,有个小些的马场,他必须得从里面再去买匹马来,才能继续向前。
到铺镇时,天刚刚亮,栾昇一夜未曾进食用水,在等新马上蹄上鞍时才随便往嘴里塞了几口烧饼,喂了几口水,囫囵吞枣的模样搞得马场加蹄的师傅频频看他,不知道这个容貌俊美但风尘仆仆的男子,吃相怎么能像庄稼汉。
要是陈太傅看到栾昇现在的吃相,必然也会赞同加蹄师傅的看法,不过他心里知道,到底是怎样的焦急才将这以后天下最尊贵的男子逼成了这副模样。
因着栾昇着急,银钱给的又足,师傅们赶工很快,在天色即将大亮时备好了马具。
栾昇一点也不耽搁,继续骑着马准备出镇。
不过因为人渐渐多了起来,栾昇不好策马狂奔,只得拉着缰绳,一边与新购的这匹马磨合着,一边慢慢的穿过人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