床上坐了三个男人,都在默默抽烟。
其中一个人道:“图尔斯,你到底有没有把握,这可是五百英镑的大活!拿了这笔钱,我们就到沪上或者冰城去。”
端着枪的图尔斯腾出一只手,拎起酒瓶灌了一口。
烈酒下肚,手也不抖了,眼神也不飘了。
“还是去沪上,我讨厌冰城,那里太冷,还都是该死的白俄。”
“哈哈哈!白俄姑娘可不错,那些年轻女人,据说不少都是以前的贵族小姐,现在只需要几个钱就能跟她们共度良宵,说不定你还能娶到一位贵族,好好改良一下你家的血统。”
图尔斯又闷了一口酒,语气说不出的平静,“就去沪上。”
那三个人不说话了。
他们都知道图尔斯这家伙怪异的很,枪法极好但嗜酒如命,精神不太正常。
之所以非得找这家伙,是因为那位大人物要求必须干掉一个鬼子军官。
这可是夜里,这么远的距离,必须由图尔斯来开枪。
至于完成任务以后
他们打算回来把图尔斯干掉,然后拿着钱走人,这里有的是英吉利商船,随便找一艘就能把他们藏进去,然后送他们去沪上。
至少那位大人物是这样向他们保证的。
“好了,图尔斯,我们去另一栋楼,记住,一点二十五,我们会开枪,然后他们应该会警戒,运气好的话,那个军官说不定会下车,但哪怕他不下车,你也要尽量把他干掉,明白吗?”
图尔斯又闷了一口酒,“嗯。”
在安仁里往西,这地方有个力斯克目道,有几家弹子房和保龄球馆。
余学成趴在房顶上,手里端着枪。
掏出怀表,借着月光。
一点十五了,根据车队的度,再过五分钟,他们就会出现视野里。
到时候他会朝宪兵开枪。
尽管这个命令很奇怪,但余学成并没有多想。
林爷既然这样安排了,那就有林爷的用意。
照做就是了,想这么多干什么。
余学成一动不动趴在房顶上。
卡车动机的轰鸣和军靴踏在石板上的声音在夜色中传的格外远。
开路的队伍已经出现。
余学成静静等待。
卡车出现了。
余学成用的是一支莫辛纳甘,即便如此,在这种距离,这种环境下,想要打准还是很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