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是成茁故意拍的,理由无它,她想要从周瞬身上找到破绽,以魔法打败魔法。
成茁得手了,她用常人无法理解的行为让他产生了常人才该有的反应,并据此得出结论,周瞬到底是个正常人。
也不是无懈可击嘛。
成茁看着聊天记录发笑。
返校路上,她发现那个炸土豆摊并未打烊,便顺道买了盒小份,老板还记得她:“美女你又来啦?”
成茁回:“刚刚那份是送朋友的。”
朋友。
自然不可能。
出口的一刻,有其他代称在成茁脑袋里闪回,譬如“对手”,譬如“偶像”,但打败或接近他们最佳方式就是了解。
一个“编程人”热爱何种口味?手里热气腾腾的土豆会告诉她答案。
回到寝室,栾可莹发现她在吃宵夜,惊呼:“我没看错吧。”
成茁望向她们:“你们要吃吗?”
狼牙土豆味道不错,值得再光顾。
了解的效果立竿见影,第二天清晨,成茁的左脸起了一颗大红痘,按压起来隐隐作疼。
望着镜子里不再无瑕的自己,成茁当即更改当日心态:从「老天开眼,我也遇贵人了」变成「不要靠近周瞬,会变得不幸」。
周日同样充实,上午在学生会办公室画海报,下午去图书馆学习和改稿。
成茁有考研打算,亦很擅长安排时间,一点半到三点半看专业书,三点半到五点半搞定软文,五点四十分,一个新链接被分享到她与周瞬的聊天界面。
她在图书馆等到六点,周瞬没动静。
成茁不多问,将笔记本合拢,插回包里,离开桌椅。刚到一层,她远远瞄到一个物体,一根白色的修长的灯管——抱歉,她的形容带了点主观的阴暗,实际是,她的年轻老板出现在视野里的时候,任何人都无法否认他的出众。
他身无一物,目中无人,连刷卡都不看仪器。不招摇,不用力,漫不经心地出众着。
他根本没看见她。
成茁能屈能伸,主动迎上前,跟他打招呼。
周瞬停了下来,表情无起伏,似乎不意外在这里见到她。
成茁说:“我稿子已经改好发给你了,你看到了吗?”
周瞬回:“我刚在走路。”
成茁:“你走路从不看手机?”
周瞬颔首:“嗯,看外面的树。”
成茁猜:“因为多看绿色对眼睛好吗?”
周瞬回:“单纯喜欢绿色。”
成茁笑了:“一个男人喜欢绿色,不会有点儿怪吗?”
周瞬说:“在色彩心理学里,绿色是最让人舒服放松的颜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