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降的白银骑士名叫哈迪斯,是一个二十七八岁的粗犷青年,看上去面相十分粗豪,眼神不乏狡猾。
他身上受了三处剑伤,好悬没伤到要害。
一见到张坤,立即趴下磕头。
张坤哈哈笑着把他扶起,“笑道,以后就是自己人,若是立下功勋,绝不吝惜封赏土地。”
“愿意成为男爵大人手中利剑,冲锋在前。”
哈迪斯立即大表忠心。
先前他在后面看着这位男爵大人,一箭射死索伦魔导师,再一剑刺死索菲亚,震撼于对方的心狠手辣的同时,心里却是早就有了盘算。
这年头,跟谁不是跟,只要能吃好喝好,有个前程。臣服与贵族,比起在佣兵团风里来雨里去,反而更好一些。
他本来就是一个流浪剑客,加入剑与玫瑰佣兵团,也全是因为索菲亚的个人魅力惊人。
可惜的是,加入佣兵团这么些年,无论他怎么追求,怎么用心办事,赴汤蹈火,始终没有得到美人倾心。
后来,他才明白。
那位美女团长,其实早就与索伦魔导师私定了终身。
得知这个消息的那天,哈迪斯也不是没想过要离开。
可惜,天大地大,他竟然不知往哪里去。
十四级的实力,的确算是比较强了,但是,除了佣兵团,谁又会真正信任自己这种不明根底的流浪剑客呢,不管投靠哪方势力,都会成为炮灰,那又何必。
就这么在剑与玫瑰佣兵团混了下来,直至索菲亚身死……
面对荆棘领兵力的强大压力,明知必败而要拼死,他没那么傻。
“如果我说,让你去对付晨曦骑士呢?”
张坤看着这人的狗腿模样,心中一动,又问道。
“不瞒领主大人,小人早就看教会不顺眼了,有机会定然杀他们一个人头滚滚。”
“好,只希望你记着今天所说的话。”
张坤深深看了哈迪斯一眼,一道七情烙印,已经印入了他的心底。
凡有所念,必有灵应。
不管是真心,还是假意。
既然说出口,张坤就能把他变成真的,否则,就变成死的。
哈迪斯心中一寒,不知为何,他就觉得,这位领主大人是真的很可亲,或许,为他赴死冲锋,也是一件很荣耀的事情。
他摇了摇头,微微感觉有些不妥,又不知哪里出了问题。
想了一下,没有结果,就不再多想。
只是执照吩咐收拢溃兵和骑士,组成战队,跟在张坤身后,向着“地狱火”佣兵团而去。
伏击那天,剑与玫瑰佣兵团、黑龙佣兵团以及地狱火佣兵团各据三个方向。
张坤当场打死黑龙佣兵团团长奥立弗,这支佣兵团散落在城西,约莫剩下四百余人,要收拢最是容易,暂时不去理会。
剑与玫瑰佣兵团如今已然臣服。
而地狱火佣兵团团长威廉剑师毫发未损,如果得知消息,很可能会玩出什么花样来。
所以,先行对付他们。
集三家兵力,围攻裁决骑士团五百人。
虽然单个实力比不上,但是人数上面,却是对方的六七倍,只要不出变故,那是十拿九稳。
当然,首先得有人能挡得住裁决骑士团黄金骑士托马斯,否则,此战仍然是个问题。,!
即吾命”的铁憨憨。
也就是贵族麾下的骑士和家兵。
他们的生死都掌控在领主的手里,让他们去死也没有二话,那又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