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初淳在书店买买买,搬给尤弥尔堆成小山高的书,以便更深入地学习思考。
“年限不止,旅途不休。我们会遇见许多人,在他们之间辨别你心仪的品质吧。”
尤弥尔跟小仓鼠一般,抱着成堆的书山啃,衡量她喜欢的人是什么样。
她要结婚的对象是谁,是不是童话故事里的王子,他会不会骑着白马?
有没有金灿灿的头发,和无坚不摧的宝剑,是不是世初淳讲述的童话章节里,拥有至死不渝的爱意和勇往直前的魄力?
她好迷茫。
尤弥尔向往结婚,却捉摸不透自己渴慕结婚的目的。
单单是实现一个目标,对象是谁都无所谓。
好比口渴的人渴盼树上结出的果实,不管获得途中要支付什么样的代价,吃到嘴里是不是酸涩难当。
她是仰望轮船的旅客,渺小的身躯被硕大的船体震慑。
崇拜蔚蓝的海洋,追逐自由的风浪,常受到抑制依然躁动不安的新,憧憬着大航海的冒险。
久而久之,萌生了上船的企盼,忽略了人出门在外,随时随地有翻船的风险。
“我要做的,是打败敲门人,打造出能和伙伴们和谐共处的世界。”
目睹了许多同伴离去的不死,仍保留着幼稚的一面。
他想和朋友们永远生活在一起,即便那是不可能实现的目标,也已经数次证明了这个观点。
世初淳分析,依照敲门人挑战者的身份来看,对标的是不死。
不死的特质拆解开来,是复制、粘贴、长生不死。
有且仅有一个,以质量取胜的不死的身躯。
由此看来,敌人很大概率也可以复制、粘贴,长生不死。
只是起效的范围不在于众多事物,而在于它们自己,但也足以达到以数量取胜的范畴。
等百年归去,她和尤米尔的骨灰都化为虚无。不死仍然会与敲门人继续战斗,它们才是能陪伴他到世界末日的伴侣。
“谁要它们陪伴啊,杀害了我那么多的朋友……”狼形态的不死嘟囔着,翻了个身。
世初淳帮他顺毛,抓痒痒。
既然时间的长度对不死来说毫无意义,就要从寸土必争的空间上,占据优势。
世初淳让不死向制造他的黑衣人,讨得剪切的权限,让其以自身范围扩大,替换掉脚底的土地山川。
最终目标是替换掉星球上,除了生物之外的全体物品,将一切把握在不死手中。
不想做,贪玩乐。有值得倚靠的人,不死禁不住要犯懒撒娇。
为什么要对他这么严苛呢?
她变成小孩子时,分明会纵着她,给她骑小马,任她跨坐在她的肩上。
丘比也说溺爱是引人沉溺的罪过。
难道小孩子就可以玩耍,大人就不可以偷懒?那她宁可当一辈子的小孩,再也不要长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