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说过瞭,荀归在朗皓星生病之后,就变得很是迷信。
总觉得自己多受一些不必要的苦痛,他的苦痛就能减轻一点。
自己活得那一点他就能轻松一点。
手术很成功,朗皓星消化道的堵塞被成功疏通瞭,
整个人也没有那么难受瞭,但…也还是会死的。
之后的半个月,精神状态也很不好,
总是睡睡醒醒迷迷糊糊的,
他父母一直陪著,也叫荀归不要在这裡耗时间,去忙她自己的就好。
但是荀归觉得没有什么自己的好忙瞭,真的是。
所以…她也确实有一件关于他的事情想要完成。
一件很难的但当然不比拯救他更难的事情。
那一天,
在朗皓星或许是最后的时间,
他自己和父母的意思都是全部留给荀归。
该和父母说的话,交代的事情,承认的错误,心裡的话等等,
荀归不在的那段时间都已经交代清楚,
最后的时间,他想要和这个他认识的也当然即便用尽一生也没能完全认识的,
其实是他最喜欢的女孩子在一起。
于是荀归握著他蜡黄瘦削的手,坐在他身边。
电视正在放在那部电视剧裡的那一集,
朗皓星正带著明天乐队一起表演的,
那首歌叫明天,是明天乐队的主打歌。
朗皓星已经没瞭说话的力气,
但是看东西还是可以的,于是他也仔细欣赏瞭一下那个表演。
荀归最熟悉和瞭解的就是他的眼神,
所以即便他紧皱著眉头耷拉著嘴角,
荀归也看得出来,他很高兴,
自己这件事情是一点儿都没做错。
虽然不知道他心裡到底是怎么样的,
但是他是高兴还是不高兴,荀归还是看得出出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