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确实,因为一直在他近处,因为很容易就可以见到他,找到他,
荀归总是会觉得特别安心。
她本以为隻要她一直不搬傢,
或者即便居民楼要拆迁,
她也可以继续搬到他的附近去。
这样两个人就会一直会是好邻居,永远都不要分开。
她甚至都想过,等以后他们俩结婚瞭,
就在两傢一起住著的那个小区再买个房子,
这样他们既可以有自己的空间,又离双方的父母很近,
简直就是完美!他挺听自己的话,应该会同意的吧!
那时的荀归从来没有想过,
分开他们的竟然并非是那随时或许可能出现的距离,
而是一个比那距离更遥远,比那随时更突然的东西。
让她关于她和他美好未来的畅想全部都落瞭空。
远亲和近邻这两个本就不算亲近的词也都根本算不上瞭。
第五部分。曾经相爱过。
人的这一辈子会遇到很多人。
有的人隻是擦肩而过,
有的人不过是短暂交谈,
有的人不过是同行一段,
而有的人却会伴随你的一生,
甚至成为和你的生命本身同等重要的存在。
朗皓星和荀归都很清楚地知道,
在某段时间裡,
甚至是某段很长很长的时间裡,
他们曾经相爱过。
真挚地,热烈地,互通过心意。
是那种最可贵的双向奔赴,
是那种可求而难遇的真情,
隻是那段时间究竟是什么时候,
从那一天开始到那一天结束,
他们谁都不知道。
这段少年人的感情或许还是败给瞭世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