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克预感到,这十年来,温莎女王一定是隐居到一个僻静的地方。他舍弃了那些繁华的闹市,朝着山野寻找。
这天上午,阳光明媚,尼克的心情格外的好。他租了一匹好马,朝一片原野上飞奔而去。
好些日子没有开车也没有骑马,乍一上马还有些不太适应。
但在一个小时之后,尼克就驯服了这匹宝马。
就在尼克骑着马驰骋在原野上时,他看到远处有一个亮丽的身影正在马背上窜。怀着好奇,尼克纵马追了过去。
马背上的那个女孩也发现了尼克,她并没有特地躲避纵马追来的尼克。
对一个陌生男人并不惧怕,说明这个女孩子一定有着一身武艺。
此时那个女孩正举着一把步枪在瞄准一只矮鹿。
“砰!”
一声枪响之后,那只正在奔跑的矮鹿应声一个踉跄,四肢伸动了几下后就断了气。
尼克直接超到了她的前面。
刚才只是看了她一眼就觉得这女孩子身段不错,而一到跟前,她那亮丽的容貌更令尼克称奇,更让尼克好奇的是,她的相貌竟然与当年的温莎女王有几分相像。
“姑娘好枪法呀,叫什么名字?”
尼克的马离这个女孩不过十米远。
“榛榛,你呢?”
自称榛榛的女孩似乎没有怎么介意这个突然出现的男人。
或许是因为现在天下太平,或许是因为她仗着自己不凡的身手。
尼克立刻想到了温莎女王的女儿乔榛来。此时他已经断定,这个叫榛榛的女孩一定就是温莎女王的女儿。
榛榛看上去十五、六岁的样子,但那身段却是已经亭亭玉立、楚楚动人了。
特别是她那双水灵灵的大眼睛,忽闪忽闪的,清纯之中透着几分灵性。
尼克一直没有回答她,现在他还不想透露自己的名字,既然温莎女王悄悄躲了起来,她一定有着不愿意见他的理由。
“你还没告诉我你叫什么名字呢?”
女孩把躺在地上的矮鹿提起来,非常熟练的一捆之后,就扔到马背上的一个袋子里。
“我叫小伙子。”
“呵呵……还有这样的名字?你是拿我开心吧?”
她觉得尼克在拿他自己开心,所以笑得好欢快。
“你可以叫我小伙子。”
“我看你也不小了吧?至少你比我大得多!”
榛榛仰起脸来看着尼克,虽然尼克已经二十八岁了,但他依然英俊无比。他这个年龄的男人对于一个芳龄十六岁的女孩来说,似乎更具杀伤力,“会用枪吗?”
说着,榛榛将手里的步枪扔到了尼克手上。
现在的武器多用来打猎,像榛榛这么大的女孩子竟然枪法不错,一定有高人指点,而且天天打猎。
尼克拿过了步枪,像是没摸过枪的人那样摆弄着看了一会儿。
榛榛看着尼克那傻傻的样子,不觉有些好笑。
“来,我教你。”
榛榛又从尼克手里夺过了枪,一步一步的教起了尼克,看她那副认真教他的样子,尼克很享受。
“这东西很简单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