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系里数不清的人事斗争,也让他慢慢地明白,第一次明白了高中时那个在菜市场看摊位、捡矿泉水瓶的少女,不是丢脸,而是勇敢。
她在勇敢的与生活作战。
如今仍是如此,他远远的看着她,甚至有些自惭形愧,他怕自己配不上喜欢了自己很多年的姑娘。
可是还好,她看他的眼神还有光。
只要他朝她伸出手去,她仍然是当时那个用情深深的小女孩。
他们在一起了,这四年,他们过得很幸福,每天都要拥抱、亲吻、互相说我爱你,“我们会在一起多久”她一直患得患失的逼问他,他不肯正面回答,却在很多很多生活的间隙中,比如半睡半醒的午夜,清晨时她在刷牙,他在她身后抱住她时,会小声说:“我们一定会在一起很久的。”
一定会在一起很久的。
久到去一起挑婚纱。
久到一起把一个小孩子养大。
久到变成白头发老爷爷和老奶奶。
给孙子们讲当年奶奶勇闯非洲的故事。
久到把彼此呼吸的频率镂刻进心里。
久到你不再怀疑,我爱你,我是真的爱你。
程厦喝完了最后一瓶酒,天也就亮了。
迎亲的车队鱼贯而入,快乐得有些笨拙的新郎被人拥簇着,去迎接他的新娘。
人群遮挡了他的视线,只能看到她一片裙摆,那样洁白,匆匆出现,匆匆消失。
就像那些积不到天明的雪。
程厦醉醺醺的准备离开,这时,他看见了一辆车。
车上是个他见过几次的人,那个姓冯的,那个男人以老领导的身份为冬雪送嫁,像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
血液在太阳穴里鼓噪,程厦想起昨日家宴的时候,亲戚说的话。
“你瞧瞧你成什么样子!那个女人就是老冯养的破鞋!谁有用就派她去跟人睡!为了她你寻死觅活的,你还知不知道点羞耻!”
“你还想娶她?她那点事这圈里人尽皆知,还有不少小视频,你不知道?你不知道我给你放!”
他没有看,他摔了杯子走出来。
他怕那真是冬雪。
冬雪,是我没保护好你,你才会被那个畜生骗。
他看着老冯,一脚踩下了油门。
再也不会了,冬雪,以后我再也不会让人欺负你了。
重物碰撞,巨大的震颤。整个世界倾倒,血色如霞光遍染的海水般温柔
十六岁的菜市场,一切都浸在暖色光晕之中,少女轻快的绕过果蔬排骨朝他走过来。
“能给我个qq吗?挺想认识你的?”
“好……我叫程厦。”
“我叫任冬雪。”
再见了,冬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