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价巨大。盛朝在阳台睡着了。在阳光的照射下文字格外让人有困意,于是他把书翻过来封面朝上往腿上一盖,手撑着头闭上眼入睡。太阳是很神奇的存在,在它的光射下不会有黑暗,世界都是五彩的,可并不柔和,你感受到它的锋利与灼热,奇怪的是在寒冷之际它又是温暖可靠。当暮斯回到家,他刚刚从机场过来,身上还是风尘仆仆衣服微皱,脸上略显疲惫,他环顾四周发现阳台有个背影,房间都是安静的,他轻手轻脚的走过去到阳台,见到盛朝在闭眼休息,外面的光透过玻璃形成奇怪的光圈照在他脸上,细碎的刘海在眼下打下一片阴影,一撮头发不乖巧得竖起打乱人的整个发型引得暮斯一笑,他蹲下身小心的把对方腿上书拿开,动作很轻怕把对方弄醒。回客厅找了舒服的长毯,那件毛毯很容易让人觉得暖和,因此盛朝很喜欢这件毛毯。暮斯从书柜上随意拿了一本书,又回到阳台轻轻地把毛毯盖在盛朝身上,随后在他身边坐下陪着一起晒太阳。暮斯没有马上打开书,他调整好姿势替盛朝挡住太阳,大约是突如其来光暗不同,对方敏感的头偏了偏眯眼没过几秒又陷入沉睡,他盯着盛朝看。盛朝睡得很沉,好像很累的模样什么都吵不醒。暮斯不知道盛朝为什么这么累,他发现盛朝现在的生活不过两点一线公司、家。饿了点外卖吃,偶尔会自己下厨煮面,不想点外卖也不想煮面就吃家里的泡面。好像总在颓废,没有追求,不爱说话,经常暮斯问三四句才能得到一句回答,会常在阳台静静的一个人坐着,也不知道在注视哪,有什么好看的。他总会放上有声音的东西让房间显得有一点人气,很怕一个人,人常常在梦中容易惊醒身上出满冷汗,像是被冰雪包围,即使他抱着他紧紧的不留一丝分析的抱着他,对方也感受不到一点温暖。为什么会这样?问题又似世纪难题。暮斯找不到解决办法,他努力地去找盛朝喜欢的东西以至让他稍显鲜活,但好像仅仅是徒然无益。一切白费劲,于是他尽可能地满足他。他发现暮斯很喜欢看书打发时间,他买了很多的书,筛选掉一些悲情、颓废把余下能留下的留下,这里绝大部分他都已经看过的,为防止盛朝看完,每隔半个月他都会买几本,再也会尽力去淘一些有趣内容的。最后,他陪着他一起,一起晒太阳。等过了许久,天色渐渐变暗,光线不再足以支持暮斯把接下来的内容看完,他轻轻的合上数,想看没事做是不是还在休息,没料到对方正笑着看他,可能在背后看了很久。暮斯心一紧,他真的、已经很少见到对方如此简单的笑。他也跟着笑了一下,温柔的开口问:“休息好了吗?想吃什么我来做,要是没休息好的话会沙发上继续休息一会。”盛朝起身伸了个懒腰,他的衣摆露出了点角让人看见白皙而又细廋的腰迹。他活动了一下僵硬的手指,大概是许久未说话声音都带了点软:“不睡了,已经休息够了,你怎么不开灯啊,还能看见吗?”“能,”盛朝诚实地说,“不过就有些暗了,我们在这里打个桌子吧方便你看书。”他看的时候也容易困,外面的光太亮身体遮挡住一些光才没有那么刺眼催眠,环顾了一下四周已经想好选什么样的窗帘遮光的效果刚刚好,又想桌子也是一个大的工程。暮斯尽可能得把这里布置成一个家,不是圈困住盛朝把他当成金丝雀,要是有这么咬人的金丝雀,只要他愿意当金丝雀,放上一直胳膊让他每天都咬暮斯都心甘情愿丝毫不会叫疼。他只是想让盛朝――多记得这里。因为他也不知道他还能坚持多久,他爱他,一直爱他,没回应也没关系。可是他感觉盛朝在慢慢的消失,这已经不是爱不爱的问题了,他得确保留住这个人活在世界上,他能看见他的位置。活着,偷偷摸摸看他也行。盛朝半响摇了摇头:“不要了。”暮斯问:“怎么,是不满意吗?”“没必要。”他走到门旁把阳台的等打开,光暗的程度让人没有反应过来,暮斯眯了眯眼又见盛朝溜到了客厅把客厅的灯给开齐,一下子整个房间都亮了。“住着没问题差不多了,打的话又得耗费时间。”“可是我想把最好的给你。”“挺好的。”盛朝想到什么笑了笑,“现在已经够了,你们总喜欢弄些最好,哪有什么最好啊。”前几天杨浩打电话过来邀他回去见下兄弟的女朋友,听说双方见过家长只差订婚,盛朝心里为他高兴满口答应说会回来,都见家长这事也成了个七八分,他的历任女友盛朝都见过唯独这一任快结婚的迟迟未见过面,二十好几的人了也该成家立业,说起来他也二十多了,却被困得没了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