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找到了一位可爱的女孩子,你对她也不陌生,哦,她就是殷蔓蔓,其实,她并不叫殷蔓蔓,她的真名字是李姗姗。不过,她并不爱我,因为我是利用不正当手段追到她的。
她非常明确告诉我,她可以和我在一起,也可以陪我上床睡觉,但是她永远不会爱上我,她心里只会恨我,鄙视我。
我知道她不爱我,可是,我不想放她走,因为她长得太象你了,简直就是你的双胞胎妹妹。我不会违背她的意愿侵犯她,我看到她就象看到你,我只会把你的美珍藏在我心里。我只想多看她几眼,看见她就如同看见了你,我会感到每天的生活都充满活力。或许日后我会违背她的心愿和她强行发生关系,或许日后我会良心发现放走她,给她自由。
但是,事实上,她还是嫁给我了,就在二零一一年春节过后,我跟她在美国办了结婚手续。这是她自愿嫁给我的,我没有逼迫她,不,确切的说,她是自愿嫁给了张锋,而不是我夏华。
还是顺着时间顺序说吧,免得越说越乱。
听说你要嫁人时,我鼓足勇气,决定给你打一个电话,我想要突破自我,我想要解脱自已,我不能再害怕和回避你。但是,我还是有所畏怯,有所心虚,我不敢直接给你通话,我害怕听见你的声音就会失控,所以,我通过短信给你联系。
看到你的邀请,我又挫败,又高兴,我挫败的是,你的话语对我并没有特殊感情,高三时候那些甜蜜的回忆你都完全忘却了;高兴的是,你的话语还是那么热情那么坦诚,这就是你的性格,大方热枕直爽,十来年过去,你的性格还是那样,我最欣赏你这种性格。
当你第一次邀请我参加你的婚礼时,我拒绝了,我不得不拒绝,你不知道我的情况,实话告诉你,我在广东是从事走私生意,当时我的生意正在转型,正在洗白,如果老天爷给我三五年的时光,我的公司就会转型为从形势到运行机制完全合法的企业集团,我也会成为热心公益事业的有良知的企业家。
就象中国的大部分民营企业家一样,他们的第一桶金往往都带着罪恶,但是后来,这些民营企业家经过长年的经营,最终都转型为正常的知名企业。当然,如果从根子上深究这些民营企业,他们跟我一样,都带有原罪,都有一些或轻或重的违法行为。
中国历史都是执政者书写的,是非对错也都是胜利者书写的。战争时期,有些国民党将领,曾经杀死过许多共产党战士,后来,这些国民党将领投诚到共产党一方。我们国家在书写这些历史时,往往是不吝笔墨的称赞这些国民党将领弃暗投明的义举,而对他们曾经双手沾满人民的鲜血却故意忽略不计。
61遗嘱2
不好意思,我扯远了,你是律师,你只看重法律,无论我怎么狡辩,你都会认定我是走私犯,就应该接受法律的制裁。
那么,我也从法律的角度来跟你聊聊,从法律的时效性和变迁上来跟你聊。
当我写下这些信时,曾经有两个打算。第一个打算,我立下遗嘱,等我老死后,就把这份礼物送给你,把真像告诉你;第二个打算,我准备提前回国自首,同时告诉你真像,条件就是国家法制环境发生重大改善,嫌犯的权力得到切实保护,走私犯的量刑得到大幅减轻。
但是,从现实国情来看,我判断,即便我老死,国内的法制环境也不会发生根本变化,所以我还是只能立下遗嘱,等我老死后才告诉你实情。
因为,我们国家要保护国内畸高的物价,就必须维持高关税,就必须把走私罪的量刑调得非常高。如果真到了那一天,国内物价恢复到正常的合理水平,国家就不会再倚重高关税,对走私犯罪的判罚自然就不会再从重从严。
我清楚我的罪行,刑法规定,走私普通货物罪的最高刑罚是无期,但是,我不敢相信这个判罚,你是律师,应该很清楚,中国的法律弹性很大,从有期到无期到死缓再到死刑,往往是上头领导的个人私念。
我的案子是公安部长亲手抓的案子,是公安部长要树立典型的案子,所以,我最后的量刑只会加重,不会得到公平公正的审判,更不会减刑了。
再说了,你也清楚中国的司法弊端,当公安部决定查办我的公司时,我就已经是十恶不赦的罪犯,我的权益没有任何保障,我找不来任何一个律师来维护我的权力,也没有任何一个中国律师敢对公安部说不,我最终的命运已经定型,就是被抓,受审,最后因为一些莫须有的罪名累加,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如果嫌犯和罪犯的合法权益能够得到切实保障,中国才可以真正说实现了国家法制化,因为在社会各阶层中,嫌犯和罪犯的社会地位最低下,在法律范畴里,嫌犯和罪犯的法律地位最低,是国家法制化中的最薄弱环节。
就象我们谈论国家进步,只有中国农民收入提高了,生活富裕了,那么我们才能放心大胆的说国家确实富强了。当几亿农民还过着贫困生活时,我们大言不惭的谈论中国是世界强国,那尽是扯蛋。
现在,连正常的社会公民都达不到人人平等的法律地位,都得不到法律的切实保护,想让嫌犯和罪犯享受真正公平公正的法律地位更是痴人说梦。
我相信,法律也是一种社会事物,它也在发展和变化。在以前,很多中国人因犯“投机倒把罪”被判刑,被杀头,但是在现在,“投机倒把罪”的罪名根本不存在了,加价销售是正常的商业行为了。
我相信,历史在发展,法制也在进步,终有一天,国家不再把走私罪定为重罪,甚至连死刑也会取消。但是,那一天我恐怕等不到了,那只是我的愿望而已。
愿望是美好的,现实是残酷的。我必须接受现实,如果我老老实实留在国内接受审判,很可能会判处死刑,所以,我必须跑路,必须改头换面,因为我害怕吃枪子。赖昌星为什么要跑路,因为他也害怕判死刑。为什么他赖在加国不敢回国自首,还是害怕国家不宽恕他,回国就让他吃枪子。我从来都认为生命是世界上最珍贵的东西,况且,我认为我还没有达到判处死刑的地步。
你是律师,对法律更了解,我在你面前谈论法律就是班门弄斧。但是,我跟你看待法律的角度不同,你是站在维护法律秩序的“主人”主角,我是站在被法律制裁的“下人”角度,我们考虑法律问题的侧重点自然不同。
其实,我有很大把握免除死刑,我可以举报他人立功减刑。如果检举官员收贿贪腐的话,省部级的我能举报三五个,厅局级的我数都数不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