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越一下子就被震惊到了,她从来没见过这么嚣张的人。
有人问了“男模”一句:“哎,路辰焕,你真没女朋友吗?”
原来他的名字叫路辰焕,有点耳熟。
温越想起来,她上周来过一趟学校,在宣传栏上看见过这个名字。
成绩单上,他的名字排在第一位。各种数学、物理竞赛的喜报上也有他的名字,就连篮球比赛、机器人比赛这种非主科竞赛都有他。
温越抬起头,重新审视了一下这位嚣张的年级第一。
他的皮肤很白,黑发黑眸,眼型狭长。不笑的时候周身散发着张扬的少年气,笑的时候眼尾微微上挑,慵懒勾人。
长得这么招惹人,难怪周围的人不信他没有女朋友。
路辰焕翻开手上的一本书,漫不经心地答道:“本人没有谈恋爱的打算。”
十七岁懵懂又躁动,同龄人最了解同龄人,众人只当是他不想说,不信他一点凡心都没动过。
“一看就没说实话,”一个男生说道,“比如我,表面上是个单身狗——”
路辰焕面无表情:“实际上是个单身老狗。”
男生:“”
“实际上对爱情还是充满向往的。在学校我可以给她讲题,一块写作业。周末去公园约会,买一个冰淇淋,一人吃一半。”
温越点头赞同,她以前的学校里,那些小情侣都是这样的。
“大好的光阴,谈什么恋爱,”路辰焕随意地翻着书,语气不屑,“为什么要给她讲题,有这个时间多刷几道题考清华北大不好吗。”
“为什么要一块写作业,她跟得上我的做题速度吗,”大概是被问烦了,他一口气把话说完,“你们是没钱吗,只买得起一个冰淇淋?”
包括温越在内的众人:“”
这位年级第一优秀得一骑绝尘,对这种神一般的存在,大家都是羡慕和仰望的。
此时他们突然觉得,神也不过如此。
年纪轻轻就灭情绝爱,是个可怜人。
众人一致认为,学校应该把他的话裱起来,鼓励学习,劝退早恋,效果绝对一流。
一片难言的沉默之后,几人仔细琢磨了一下,觉得路辰焕的话也不是一点道理都没有。
一名学霸推了下眼镜,小声说道:“我觉得吧,比起谈恋爱还是清华北大比较划算。”
一名洁癖无法忍受地颤抖了一下:“两人吃一个冰淇淋,会传染细菌吧。”
所以说,谈恋爱果然不如学习。
人家年级第一整天都在想着多刷几道题,他们有什么资格不努力,没有!
就连蹲在花坛后面的温越都忍不住想掏出一张卷子做做。
众人干劲十足地拿起书读了起来。
结果,一转头就看见这位年级第一从口袋里掏出来一个粉色的收纳袋。
掌心大小,上面绣着一只白色的小猫,粉粉嫩嫩,可可爱爱,一看就是女孩子的东西。
众人:“???”
就,突然有点不知所措、怀疑人生、丧失信仰。
*
周日,温越的安排是回青城,给父母和爷爷扫墓。
青城没有机场,从省外到青城的最优途径是先到锦城转高铁,温越就大学时期回过两次,为了不路过锦城,都是飞到另一边的宜城转高铁回的,出国后忙碌,总共没回过几次国,还几乎都是因为工作的原因,算下来,已经五年没有去看过自己的家人。
温越和保镖刚上高铁,一个走廊之隔的座位上,就来了个不速之客。
看上去已经半分没有昨晚那落寞的模样。
“路总这是闲的慌?”温越毫不客气地问道。
“公事,我也要到青城出差。”路辰焕简单回答,拿起电脑就开始噼里啪啦敲起来,一副专心工作的模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