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奖了,不过是拿来消遣的小玩意。”路辰焕笑笑。
梁风忻拉着温越解释了一下,原来梁风忻本想过来看她今天骑马学得怎么样了,结果中途遇到了高虔明,被拉去和他的生意伙伴打了几场球,玩得太尽兴,一下子将她忘在一边了。
“没关系。我自己真能照料好自己。”温越认真地说。“对了,你要不要看我今天马学得怎么样?”
她是一个好学生式的人物,也是个尽心尽责的乙方。既然梁风忻花这么大心力培养她,她有心想学得快一些,好不辜负梁风忻。
“那你上马给我看看。”
梁风忻挥手叫来骑师。骑师牵来一匹纯血马。
温越重新系好头盔,翻身上马。
经过一上午的训练,她的马已经骑得有模有样了——初具英式骑马的精髓,用身体、四肢精准地控制马的步态,让马做出Walk、Trot、ter和Gallop的动作。
她的身体随着马儿腿的移动而起伏,眼神专注,握着缰绳的手有力。
要如何形容在马上奔腾的感觉?温越终于知道,为什么贵族们都钟情于马背上的运动了,这和双手握住方向盘的感觉截然不同。
寒风刮得她耳畔生疼,但她看到天空盘旋的飞鹰,眼前大地辽阔任她飞驰。
她不由得想起《冰与火之歌》里,为什么丹妮莉丝拥有了小银马之后,才觉得自己真正成为了公主。
当温越第三圈从他们身边经过,就连路辰焕也不觉露出赞赏的眼光,欣赏着她在马背上的英姿。
挺直的腰背、控缰的动作到位,全神贯注。
她笑容灿烂,若一朵初初绽放的玫瑰。这也是他第一次见到她笑起来的模样,当真灿若初阳,让他想起一句古诗:静若处子,动如脱兔。
原来她动起来的时候,是这般模样。
和静默内敛时的她如此不一样。
“你有眼光。”路辰焕忽然对梁风忻道。
“你指的是,我找她当缪斯这件事?哈哈哈哈哈,我就说,我不会看错人。”
梁风忻眼中的欣赏表露无遗。这是温越第一次骑马,表现不错。没有点运动基础着实做不到。她在暗地里定是费了功夫的。
“她有没有自己的马?”路辰焕边说,修长的手指把玩着一瓶冰水。冬日的暖阳以冰水为介质,照着他的手,照出一种银缎似的柔光。
梁风忻摇摇头。“没有,她可以骑我的马。反正,也差不了多少。”
“不,差很多。有马和没马是不一样的。”路辰焕手指闲闲地在矿泉水瓶上轻轻叩击。
“我要给她买一匹马。”
听了路辰焕这话,梁风忻差点儿要从长椅上弹起来。
“什么?你之前不还觉得,我不应该把她带来这里”
路辰焕:“那是之前。但是现在,她既然选择了来这里,那就要有最好的。”
梁风忻诧异地看一眼路辰焕。路辰焕没在看她,而是微眯着眼睛,在看远处马上的温越,唇角的笑容是惯常的漫不经心。
那种眼神,似乎是一个男人在看一个女人的眼神。
梁风忻以为自己看错了,眨眨眼再看,路辰焕眼中的情绪早已散去,又恢复了往常懒倦散漫的状态。
不,不可能,这种事不会发生在她小叔公身上。肯定是她刚才看错了。
“你觉得好便好,这样我还省下好一大笔费用。但你可就要破费了。”梁风忻说。
“小钱,不至于。”
梁风忻默了默。对于路辰焕来说,买一匹马,的确就是一笔小得不能再小的钱。
梁风忻:“待会你忙什么?”
“我闲人一个。没什么要忙的。”
梁风忻笑了。“那正好,你待会帮我送她回学校去。我还想和老高再打几场。”
“行。”
温越在马上溜了四五圈,一个利落的下马。别看英式骑马显得人优雅又漂亮,但其实,身体要跟随着马儿的节奏一起一伏,并不容易。硬硬的马鞍摩擦着大腿内侧,磨得皮肉生疼。她咬着牙,以一个漂亮的姿态走到梁风忻面前。
“真不错。你现在骑马的样子,已经有几分女王风范了。等再练习几次,我会以你为主角拍摄一组户外骑马的时装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