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二那年,他喜欢上班里的一个男生,而那个男生恰好对我有意思。
后来我就发现他对我的敌意,进而发现了他的取向问题。
我们从敌对状态,莫名其妙地又变成了无话不谈的好朋友。
直到他大学出国,联系渐少。
现在他回来,我跟他之前还是像从前一样,没什么隔阂。
也许,这就是童年小伙伴能带来的安全感吧。
联系上英国对接的大学,现在只要我把手里的几门课结掉,就可以跟迟迅一起出发了。
临行前,我还是会按期去医院治疗。
有很多次,我都能看到同一个男人在悄悄看我。
但是他又从来不上前,也不靠近,只是默默地看着。
有一次我故意突然回头,然后就抓住了他来不及收回的目光。
那个眼光里还有来不及收回的痴迷和爱意。
在人头攒动的医院,我和他隔着茫茫人海,就这样两两对望。
不知为什么,我想起一些电影里的场景,好像有一种宿命的感觉。
望了一会,他似乎清醒过来,想挤过人群过来找我。
但是,那种从心底传出来的痛感又来了。
于是我匆匆转身,飞快地溜掉了。
这个人,应该就是大家口中所说的,我的前夫吧。
既然是前夫,还是离远一点吧。
16
跟迟迅在英国的这一年,我过得充实而忙碌。
周而复始的研究,听课,论坛交流会让我忙得不可开交,甚至没有时间去隔壁大学找迟迅。
这种紧张又高强度的安排,使得我心里那一丝遗留的痛感消失殆尽。
我再也不会在午夜醒来,然后陷入一片空虚之中。
这种努力带来的回报还有,我发了很多SCI期刊论文。
迟迅打趣我:「这下你回国,评教授妥妥的了。」
然后他又故意凑到我面前调侃:「不会吧不会吧?我们小刺猬不会是要成为南大最年轻的女教授了吧?」
看着他那种欠揍的表情,我忍不住笑出声来。
还真让他说中了。
一年后,我和迟迅双双回国。
然后我提交了这一年发表的SCI论文,再加上以前我的表现一直很好,我成功地变成了南大最年轻的「美女教授」。
我下课时,迟迅已经在路边等我了。
「走吧,带你去吃大餐,庆祝庆祝!」他看上去比我还高兴。
一边说着,他还一边伸手帮我把飞到额头的发丝别到耳后。
我跟迟迅现在是铁打的「革命友情」,就像《老友记》里的莫妮卡和罗斯一样,像兄妹又像朋友,总之就是很铁。
家人们看到我和迟迅真的没有「在一起」的打算,就不再强求。
我想起出国一年来,迟迅对我的种种帮助,是该找个机会好好请他一顿了。
「走吧!」我大手一挥:「挑个最贵的店,今天姐请客!」
吃饭的时候,迟迅漫不经心地问我:「溪溪,其实我一直没跟你说。你失忆忘记的那些事情,其实是可以通过催眠唤醒的。你,想要唤醒吗?」
我愣了一瞬,才反应过来他在说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