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得眼泪掉得愈发厉害,嘴角却忍不住上扬:「前男友。」
顿了顿又道:「被我绿了的前男友。」
老霍倒吸一口凉气:「……好家伙,不愧是我徒弟。」
事实上,我并没有绿他,那只是我自导自演的一场戏罢了。
我那么爱他,怎么舍得伤他。
和他在一起的6年,是我此生最快乐的6年。
和他分手后,我再难将别人看入眼,单身至今,甚至做好了孤独终老的打算。
他太耀眼了,被他爱过,还有谁能替代呢。
5
大三那年,我在一个极度尴尬且饥渴的场景下认识了林典。
这个饥渴是字面意思的饥渴。
那是一个寒冷的冬天,我出门忘了带保温杯和早餐,在没有空调和暖气的阶梯教室里熬了一上午,下课后直奔超市买水买食物。
那天超市的人格外多,结账的队伍排了整整两列,每列都有二十来号人。
超市的过道狭窄,两列队伍挨得很近,挤挤攘攘。
我渴得嗓子冒烟儿,肚子还饿的咕咕叫,满脑子想的都是赶紧结完账吃东西喝水,压根儿没注意到我旁边站了个大帅哥。
但,我注意到了帅哥手上那杯热腾腾的,香喷喷的奶茶。
奶茶的吸管不高不低,不偏不倚,正好摆在我嘴边。
我皱着鼻子闻了闻,浓郁的奶香扑面而来,是我爱喝的草莓奶盖。
握着奶茶的手指白皙修长,骨节分明,我顺着手往上瞅了瞅,是一条优越的下颚线,好看的侧脸。
帅哥在打电话,眉头微皱,似乎并没有注意到我。
饥渴难耐的我咽了口唾沫,并冒出一个大胆的想法。
我悄咪咪喝一口,他应该不会发现吧?
这个大胆的想法一闪而过,下一刻我的嘴已经含住了他——手中的吸管。
啊——
真好喝,真丝滑,真解渴,真香。
我咕嘟咕嘟喝了几大口,并忍不住发出一声满足的叹息。
「好喝吗?」
头顶响起一把好听的男声,语气中有按捺不住的戏谑笑意。
我抬头,和林典四目相对。
林典笑得星目璀璨,嘴边两个极深的酒窝。
我记得那天的阳光格外明媚,透过校园超市干净的落地窗照进来,在林典身上镀了一层柔软的金色光芒。
我仰着头看着那样耀眼的林典。
猝不及防,心跳漏拍。
打那以后我就对林典念念不忘。
我大概是对林典一见钟情了,且钟得十分魔怔。
好看的皮囊年轻的肉体,谁不爱呢。
我四处打听他的消息,得知他是大一新生,经管学院,风云人物。
为什么是风云人物,因为长得太妖孽,情商高,成绩好,巨有钱。
据说林典拿到录取通知书的时候恰逢学校百年校庆,他妈妈以林典的名义给经管学院捐了一千万。
我是个好奇心极重的人,听到这则八卦后就立马前去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