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街上的流浪汉都不缺吃喝,还能大鱼大肉。工作一年就能买房。”
……
王云云心里忍不住羡慕。
却也觉得奇怪。
既然美国那么好,怎么还会有流浪汉呢?
简梨:……
不得不说,王云云还是抓到了精髓。
简梨小声回答道:“我觉得苹苹姐应该不想去。”
要是想去,上辈子不会跟人走了没几天就回来了。
是的,上辈子王梦兰也来过这么一出。
她太急迫的想要证明女儿的优秀,所以顾不得许多,在钱苹又一次没考上之后,她就一门心思要把女儿送出国。
为此,她甚至给了那位据说是从美国回来的“老乡”好几千块钱。为的就是叫人家把钱苹带去美国。
至于到了美国干什么,她其实没想那么多。
毕竟那可是美国!
只要去了,还不是遍地的发财机会。
所以在说定了之后,她就把女儿托付给了对方,然后喜滋滋的等着女儿去了那边,到时候挣钱寄回来,好叫别人都狠狠羡慕她。
上辈子简梨知道的很晚,因此细节也记不住。
只知道钱苹是跟着人走了,但是没两天就又自己回来了。
大姨暴跳如雷,但不管怎么问都问不出来结果。
钱苹在家里拢共也没待多久,考不上大学,她就成了王梦兰的污点。
所以没多久就南下打工,一年不到就嫁去了距离桃城一千多公里的外地……
再然后,钱苹再也没有回来过家乡。
……
平心而论,时间太久,简梨都快忘记了钱苹的长相。
就在她还在梳理两辈子的信息的时候,姗姗来迟的钱苹骑着自行车到了。
钱苹是那种长得很讨老人喜欢的长相,圆圆的脸颊,一双杏眼,清秀又讨喜。
在看到人的一瞬间,简梨心中的隔阂顿时不见。
她还记得小时候自己来过暑假,钱苹,王云云和她,三个人经常在一起玩。
说是一起玩,多半是钱苹在迁就她们。
钱苹就是个大姐姐。
明明家里没有弟弟,她却活的像个大姐一样听话懂事。
“姐!”
简梨一下子蹦到钱苹身上。
钱苹手上的五花肉差点没拿稳。
简梨赖在钱苹身上:“我好想你啊,你怎么都不回来过暑假?”
王梦兰接过五花肉,翻个白眼:“还过暑假呢,都十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