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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第3页)

李珩低头看着她,眼睛弯了弯,“嗯。”

陈朝瑶压着嗓子尖叫一声,把脸埋进他脖子里使劲吸了吸。

空气寒冷而干燥,他身上的清新味道顺着呼吸进入胸腔,让她全身上下的所有细胞都透出一种绵软的愉悦感,像是被他轻轻一戳,就能在身体里炸开来。

她从他脖颈处抬了头,拿过他的手仔细摸了摸,见是热的才放了心,手指又顺着他指间缝隙滑过去,扣紧了,冲他笑弯了眉眼,“回家。”

路过一个烤番薯摊的时候她停了脚步,手指还和他的勾在一起,两人的掌心都有些烫,因为捂得紧了甚至还微微沁出了些汗,不过谁都没有松手。

她在一团热烘烘的白气里挑了一个最大的,外头的皮已经被烤得焦黄一片,她剥开来,露出内里红澄澄的果肉,一股清甜的香味直往鼻子里钻。

她仔细吹了吹,递到李珩手里,“小心烫。”

他接过去,掌心里捂住了一团热,跟着她往车边走。

车门刚被关上,他就又被勾了脖子。

喧嚣声被隔离在外,车里很静,只有两人交错在一起的轻浅呼吸声,独属于黄昏时刻的静谧在车内蔓延开来,于是她终于可以放下那些顾虑,肆无忌惮地贴过去,缠住了他的舌头。

他刚尝过一口烤番薯,唇齿间溢满了甜味。

她喟叹一声,更用力地含住了他。

黏腻的咂吻声在车内响起,体温顺着紧靠的肌肤游走,烫得她心口发软。唇齿间紧密纠缠的亲昵在这一刻疯长,铺天盖地地淹没过来。

直到他要喘不过气来,推了推她肩膀,她才放了他。

车里满是两人急促的喘息声,她目光沉沉地落在他唇上,那处润着一片透亮的水光,被她吃得很艳。

她伸出食指抚了抚他的酒窝,声音沙哑一片,“乖崽,你好甜。”

李珩低低“唔”一声,脸在她掌心里蹭了蹭。

她的眸光往上抬了抬,用手指细细描募他的眉眼,软着声音求他:“之前说我是什么,那样喊我一次好不好?”

他垂着眼帘望着她,他瞳珠的颜色有些浅,清亮的像一湖澄澈秋水,荡漾的水色里是她的影子。

他笑起来,声音沉沉地压着她耳朵,“老婆。”

真要命。

陈朝瑶捂住了胸口,那里已经跳得快要炸了。

她用力舔了一下嘴唇,忍不住更凑近了些,手指还黏在他的皮肤上,唇贴着他的耳根,“心肝”、“宝贝儿”、“乖乖肉儿”的一通乱叫。

她又开始这样了,一激动起来什么词都敢往外说,边说着还要咬着他耳朵尖轻轻磨上一磨。

李珩的脸上迅速窜上来一点红,耳尖处麻麻痒痒的滚烫一片,他往后仰了仰头,躲开了耳边缠着的那团热气,“停停停。”

陈朝瑶呜咽一声,眨巴着眼看他。

李珩屈指在她额上轻弹了一下,“正常点。”

她却顺势攥着了他的手腕,捂在掌心里一寸寸捏着他的指骨。

她一直有这么个怪毛病,只要他在跟前的时候,就想要时时刻刻黏着他,非要攥着他点什么才能安心。

她其实不太是个黏人的性子,甚至在平常都极力避免跟别人的肢体接触,可独在他面前就各种各样的小动作,像是恨不能跟他融在一块儿。

她变成这么黏人的原因大部分还在他身上。

在来到这座城市最开始的那几天,他一直觉得自己像是格格不入,虽然陈朝瑶将他的一切都安排得很妥帖,周围的一切都是鲜活的,有着跟他以往生活全然不同的生命力,但也同样让他感到慌乱,于是他选择了逃离,想要回到自己熟悉的窠臼。

那段经历可真是糟糕,他人生地不熟,也没有出远门的经验,甚至连身份证还未来得及办好,完全是凭着一腔冲动在瞎走,从天刚擦亮一直走到天完全沉下来,到最后完全迷了路。

那天晚上下了很大的雨,陈朝瑶推开民警值班室门的时候,头发丝上还在淌水,那一刻其实他心里有些忐忑,因为她看上去状态实在太不好了,脸色白得像张纸,眼睛却是通红的,浑身都在不停地发抖,只在见到他的那一瞬间,她眼里才像有了光。

他以为自己会被臭骂一顿甚至会被打,毕竟掏心掏肺地对一个人好换来的只是一声不吭的远离,估计任何人心里都会有气。

可她其它什么都没说,只是攥紧了他的手指,跟他说:“回家。”

他的手指都被她攥得有些痛,可是慌乱的心跳却稳下来。

自那之后她就变得很黏他,她甚至一个多月没去公司,天天把他放眼皮子底下看着,一天里的大部分时间,她都在和他拥抱,接吻,做爱。

只在某个夜晚他偶然醒来,发现她抱紧了自己的胳膊,在无声地哭,他那时才知道,真正感到害怕的,一直是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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