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荔,你给我看你帮别人口,是你做的最错的事,因为你让我抓住了你的把柄。”
“是我卑劣地抓住了这个把柄,想要拥有一段时间你的身体。”
“所以你不用恼怒你自己,你可以对我生气,我只要你的身体,你的所有情绪,所有生气愤怒愤恨我都能包容,我现在只要你的身体。”
林知聿努力让自己的这则谎言听上去令人信服些,只要林知荔愿意去细想,就会明白一个人对另一个人的执念不会来自于一具躯体。
他爱她。
林知荔听完,突然释怀地笑了一下:
“你在安慰我?我还有别的选择吗?”
“没有了,荔荔,你给我发那条跨越半球的消息时,我们就一定会走到这一步。”
“好吧,如果我找到想长期稳定发展的对象,我们之间就会结束对吗?”
“是的,前提是你不是为了摆脱我随意找了个垃圾。”
林知荔若有所思的点了点头,抬起了另一条腿:
“哥,这条腿也酸,帮我按一下。”
果然,林知荔总是能在各种情形下找到最让自己舒服的姿态,她爱自己,他喜欢她爱自己。
总归她不会爱他,爱自己总比爱上别人好。
林知聿想到这里,突然附身和林知荔面对面,林知荔本来在闭目养神,感受到自己面前有温热的气流扑在自己脸上,睁开眼发现是林知聿。
面对林知聿的脸,估计很难有女生不心跳加速吧?林知荔为自己的心跳加速找了个缘由。
林知聿眼睛狭长卧蚕明显,脸型是标准的瘦削瓜子脸,以前他肤色很白,开始健身后刻意保持了小麦色,每次笑起来嘴角都弯的厉害极具感染力,前额弯弯的刘海被水汽微微打湿了,遮住了他眸中的神色。
他突然勾出一个笑,笑的像只无害的大狗狗。
但林知荔心中明白,再无害的狗也是狗,也是会咬人的。
果然,下一刻林知聿继续俯身,唇擦着林知荔的唇过去,最后落在了林知荔锁骨上,轻轻啃咬后留下了一个红色的印记。
林知聿对自己的创作似是非常满意,欣赏艺术品一样盯着林知荔的锁骨看了一会儿,又笑着轻声开口说话:
“狗都喜欢给主人留下自己的标记,荔荔,你对于你养了十年的狗的表现可还满意?”
但林知荔却好似没听见一样,早就闭上眼睛,似是累极了已经睡了。
—————————
最近两章都在过剧情,有点无聊,可以攒攒再看,估计还要再过一章剧情才有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