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博信不时挠着胳膊上的水泡。她把花放在桌子上,王博信连看也没看一眼。“我陪你去看医生吧。”王博信淡淡一笑:“我刚从医院回来。”“那你吃过药了吗?”“嗯。”王博信捋起袖子又挠了几下。他那条细瘦的胳膊都是水泡或者是水泡的印子,看上去又难受又骇人。“你吃过饭了吗?我给你去买。”“没有。”他摇了摇头。这两天他闭门不出,吃的都是外卖,吃得嘴巴都没味道。”你想吃什么?“她又问。以前她生病的时候,都是他照顾她。而她从来没有照顾人的经验。”我想喝粥。““粥?”她一愣。这种食物对她来说好陌生,在国外除了中餐馆根本就没有粥可卖。她自己更是不会弄这个。“我下去买。”她连忙说,现在正是她表现的好机会。她不能错过。“算啦,你回去吧。我没事。”他自己也没想到,长这么大,竟然还会出水痘。“那怎么行。附近一定有买,我去帮你看看。”不等他拒绝,她拿了包就推开门出去。其实他想喝的是家常的白粥,不是外卖或者店里买来的,加了许多佐料的粥。但陈佩吟哪里懂得这些。她是天之骄女,从来都是别人侍候她的份。过了一会儿,门铃又响了,他有气无力地下床开门,见到的竟然是晗茉。“你出水痘了?”她惊呼起来,手上还拎着保温瓶。“嗯。”他点点头,无精打采地又爬上床去。如果是换做平常,对于晗茉的到来,他一定是非常高兴。可现在他高兴不起来,病魔折腾得他死去活来。“没吃过饭吧。喝点粥怎么样?我特意熬的。我想你老是吃那些外卖,怎么会干净。现在你要吃点清淡的。”她像是洞察他的心事。他的嘴角弯了弯,想笑,可生病的滋味实在是太痛苦。“碗筷在哪里?”她又问。他向一个方向指了指,没有力气,说不了话。她取来碗,还有一只调羹,将保温瓶里的白粥倒出来,坐在床边,想喂他。“我自己来吧。”他不好意思。除了孩提时,没有被人再喂过。“行啦。”她像对待自己孩子一样的哄他,“你只管张嘴就行。反正我是喂习惯的了。”她一勺一勺地喂他,还不时帮他揩嘴。他吃了几口粥,温热的液体从他的喉咙间流淌过,他的脸色活络了,眼睛里也有了光亮。他哧地一声笑了:“你真把我当做闪闪了。”“闪闪生病,都是我这样照顾。”她没有看他炽热的眼神,将调羹递到他嘴边。“你生病为什么不早点通知我?”本来向她表白之后,打算第二天约她。哪知当晚回去,竟然就病倒了。一个人强撑着开车去了医院。从医院回来,吃了药,昏昏沉沉了两天。吃什么嘴里都不得劲。听她的语气里似乎有责怪的意思,从另一方面想,她也把他当做了自己人。吃了她亲手熬制的粥,胃里有了食物的填充,精力似乎也恢复了一些。身上的瘙痒也减弱了。一碗粥被她结结实实地喂下了。他意犹未尽:“还有没有?”“没有了。要吃的话明天我早上帮你带过来。”她的口气好似他的长辈,而不是他的女朋友。“好。我等你。”他有点兴奋,激动地握住了她的手。“拿开。”她扫了他一眼,笑着微婉地责怪他。“都这么大的人了,也不懂得照顾自己。”“所以我才需要一个女朋友来照顾我啊。”他更加不愿意松手,握着她略嫌粗糙的手,心里反而有种踏实的感觉。这跟陈佩吟在一起的时候那种感觉完全不一样。起先他被佩吟的颜值与能力所吸引住,刚开始在一起,把她视为女神,总是小心翼翼战战兢兢地放不开,生怕她生气,生怕自己对她照顾不周,生怕她不要自己。做什么都缩手缩脚。直到一年之后,他对佩吟的这种感觉才好了一点。“拿开!”她加重了语气,装作生气的样子,“我要去洗碗了。”“放着吧,我来洗。”他故意说。”你这病碰不得水的。“她挣脱他的束缚,执意把碗筷拿到厨房去。看着她忙碌的身影,他在想其实家中的主妇也必不可少。头一次他想到了结婚这件事。不过他们交往才刚刚开始,他怕提到结婚反而把她吓到。毕竟刚从围城里出来的人,怕是没这么快又回到围城里去。听着哗哗的水声,这声音在他的耳朵里仿佛是一首韵律欢快的歌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