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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4章(第1页)

它向你揭露所有的真相,然后让你眼睁睁的看着你曾经的爱人,嫁人生子,幸福美满。

一切都与你有关,一切又都与你无关。

然而,你终将战胜它,从它手里得到你应得的自由、尊严以及幸福。

番外五

谢晚春决意赴死的时候,方才十八,然而她却觉得自己已经等了许久了。

她是早该死了的。

在晋阳王妃怀着龙凤胎一心盼着能生个儿子替自己争口气的时候,她就该死了;在晋阳王过世,晋阳王妃咬牙切齿的要掐死女儿的时候,她就该死了;在她还未遇见陆平川,知晓什么是求而不得的时候,她就该死了。

然而,那么多人都死了,只有她却一直活到了现在。

谢晚春尚在襁褓时便因着晋阳王妃之事而便被先帝一道圣旨抱进了宫里,当时胡惠妃膝下两子已然长大,见着嫡子软弱无能便野心勃勃想着夺嫡,哪里又顾得上谢晚春这么一个毫无血缘关系的“侄女”?所以,谢晚春一贯都是个隐形人,她既不像那些皇子一般在先帝跟前争相表现,也不像谢池春那样光芒耀目,便是自小与她一同玩着长大的安乐公主心底里也瞧不起她。

可谢晚春并不在意这个,和那些天之骄子比起来,她出身平平、性子平平、想得也不过是等大一些就出宫去,平平的过一生罢了。只是,她实在没想到自己竟会遇上陆平川。

那时候,她才八岁,仍旧是跟在比她大了五岁的安乐公主身后去进学。因着体弱的缘故,谢晚春时不时便要告假养病——宫里头的人都知道她的身体情况,故而对她也没有太大的期待,也就随了她有一日没一日的来进学。

记得那年春天,安乐公主从三皇子那里得了好大一个凤凰风筝,放到空中的时候,五彩的凤尾在风中摇摆,仿若凤凰摆尾一般的摇曳动人,十分的好看。

安乐公主得意极了,成日里“三哥”长,“三哥”短的,趁着来探病的时候悄悄与谢晚春咬耳朵道:“几个哥哥弟弟里,还是三哥最有‘长兄风范’。”

谢晚春听到这话倒是有些想笑:安乐公主可真是天生的墙头草,她以前常和林家的林存周往来,借着林存周占林皇后的好处;林皇后一死,瞧着林家和七皇子渐渐走了下坡,她便又‘喜欢’起三哥了。只是谢晚春自然不会当着面嘲笑安乐公主,她只是极小心的低了头,诺诺的应了一声:“公主说得对。”

安乐公主炫耀完了她的“好三哥”和凤凰风筝就心满意足的走了,谢晚春那会儿还有些女孩家的小脾气,虽是被病痛和际遇磨去了不少但尚有些意气,一时兴致上来便打算自己给自己做一个风筝reads;。

当然,她也没有太大的雄心壮志,凤凰或是孔雀这般复杂华丽的风筝自然不敢去想,只打算做个燕子风筝,整好应了春日里这般的好春光。虽说是极简单的样式,只是光是扎骨架或是画燕子便费了她大半个月,等风筝扎好了的时候,都已是四月暮春了。

风筝虽还有些小毛病,可到底是自己亲手做的,上头亦是落了她的名字,就好像亲自养了一只小燕子一般,叫她心里高兴极了。所以,谢晚春鼓起勇气告了一回假病假,偷偷一个人拿着自个做的燕子风筝去御花园放风筝。因为怕人嘲笑她那风筝,她还特意寻了个偏僻的地方。

大约是兴奋过头了,那风筝被风一吹,引线不知被什么给勾断了,最后竟是落在了树上。

谢晚春左右瞧了瞧,先是试着用小石子往上头丢,最后没法子了便也大着胆子往树上爬想要自个儿摘风筝。她才八岁,手短脚短的,甚至还有大半时间都是耗在病床上,哪里又有力气去爬树?好容易咬着牙攀到了一半,往下望了望便觉得手臂发颤,腿脚发软,想要下去却又不得了。

就在谢晚春彷徨无措的时候,忽而听到下面略有些清朗的男声。

“没事,你松手,我在下面接着呢。”

谢晚春吓得脸都白了,她就像是被石头砸了头的小燕子,头昏脑涨什么也顾不得了。直到她手滑跌落下来,察觉到下头那人果真伸手抱住了她,那颗跳的不停的心方才安稳了些。

谢晚春仍旧有些腿软,可还是挣扎着落了地,抬头细声道:“谢谢你”她的目光落在对方身上,这才发现那不过是十多岁的少年,五官已然显出分明的轮廓,凤眸冷冽。

谢晚春仰起头看着他,定定的看了好一会儿——就好像头一回看见比草长莺飞、桃红柳绿的春日,苍白无奇的世界因此而生出色彩。她心跳如鼓,强自镇定下来,轻轻的道,“你叫什么?救命之恩,还要和我家里人说一声呢。”

“不必了,不过小事,哪里称得上‘救命之恩’。”那少年显是觉得她小小年纪便学大人模样说话,有些好笑,随意的伸手揉了揉她的发顶,便又仰头看了看树梢上头的燕子风筝,不由一笑,“你适才是要去摘这风筝?”

不等她回答,那少年便跃身而上,从树梢上摘下燕子风筝递给谢晚春。

谢晚春颇有些羞赧,低着头,面上都不由得跟着红了,好一会儿才又道:“谢谢你。”

少年见她这般局促,也颇有些尴尬,瞥了眼那风筝上头的名字,便又随口玩笑了一句:“晚春?这名字倒是极好。”这般说着,他心里亦是有了计较:姓谢的自然是宗室女,能在御花园放风筝又叫晚春的,多半便是晋阳王府被抱到宫内养着的小郡主。

谢晚春羞赧更盛,面颊红的仿佛要滴血。也不知她今日是从哪儿借来的胆子,伸手扯住了那少年的袖子,强词夺理道:“你知道了我的名字,也要告诉我你的名字才好!”

对方一愣,只得笑应了一声:“我姓陆,陆平川。一马平川的平川。”说着,他把自个儿的袖子扯了回来,抬步便要告辞,嘴上只是道,“小郡主,下回再见吧。”

谢晚春盯着他渐渐远了的背影,念着“陆平川”这三个字,嘴角不觉便扬了起来。很快,她便知道了:陆平川乃是谢池春从西南送来给七皇子做伴读的,每日里进学倒也常能看见人。谢晚春喜得很,再不敢随意告假,每日里都早早去了,想着法儿和陆平川搭话。

但是,陆平川对她的热情反倒更加厌烦起来,他就像是刺猬,远观的时候倒也好,你伸手去摸却会扎你一手的刺reads;。

谢晚春从出生起头一回这般喜欢一个人,她也不知该如何是好,这件事她的父母亲长全都未曾教过她,所以她只能更加用力的去讨好陆平川,期盼着自己的努力能够打动他的心。

等到第二年,谢池春与宋天河班师回京,谢池春重又住回宫里,特意抽了空来拜见薛老太傅。薛老太傅一贯不喜欢这个女学生却仍旧是给足了面子,留了课业令诸人复习,自己则是在门外与谢池春说话。

谢晚春与往常一样,偷偷的抬眼去看陆平川,然而这也是她第一次发现陆平川竟然在走神。顺着陆平川的目光,她看见了站在门外与薛老太傅说话的谢池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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