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光极高的胡翰墨,
其实在一开始,对于林枫所写下的这《滕王阁序》,并没有太感兴趣。
当林枫写下‘南昌故郡,洪都新府’之时,胡翰墨只是无所谓地笑了笑。
这些词汇,不过只是老生常谈而已,有很多词人都写过,这并没有什么新意。
可是,当胡翰墨看到,林枫写下‘星分翼轸,地接衡庐’之时,
他脸上的笑容慢慢消失不见,沉吟着不说话。
紧接着,当看到林枫写下‘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之时——
像是沉醉于这诗词当中的意境,久久不愿醒来一般。
胡翰墨双眼迷离,眼神闪烁,透过这一句诗词,
他宛若看到了一个无比宏伟的世界。
待到胡翰墨从虚幻当中醒来,感受着诗词当中所流露出的奇特意境之时。
颇为震撼的感叹:
“这,才是真正的天才!”
“这,才是真正的文坛宗师!”
毫不吝啬自己的夸赞,只见胡翰墨颇带头,为林枫鼓起了掌:
“好!”
“好!”
“好!”
一连说了三个‘好’字,随后胡翰墨便一刻不停的,继续将视线投到台上。
饶是和胡翰墨共事多年的祁国强,在看到胡翰墨如此一副失态的神色之时,
也不禁有些吃惊:
“这,还当真是奇迹!”
共事多年,在祁国强的印象里,胡翰墨这人非常儒雅,处事异常之沉稳。
泰山崩于前而色不变,麋鹿兴于左而目不瞬。
说的,就是胡翰墨这一类人。
认识胡翰墨长达三十年的时间里,祁国强还从未见过这胡翰墨,
竟然也会有如此之失态的一天?
他不仅在公共场合,这般失态的盛赞一个人。
甚至于,他还当着如此多文人墨客,如此多媒体记者的面——
带头起立为林枫鼓起了掌?
这般奇特的景象,也是让祁国强感叹:
“这还真是不多见!”
“神奇,这还真是神奇啊!”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