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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2章(第2页)

陆迩介绍道:“这是角,是我的伴侣,神坛部落现在的首领。”

辰和角对视了一眼,随后轻轻挑了挑眉。

不知道为什么,白义感觉角身上有一种特殊的“气场”,让他忍不住多看了两眼。随后就听到辰低声对他道:“这个兽人想必以前容纳过生命之心。”

白义恍然。

他现在也算是和生命之心结合,难怪会产生特殊的感应。

陆迩重新坐下,微微笑道:“生命转换器带着我们的灵魂来到这个星球后,会自动寻找有生命之心所在的位置投递。”

所以他们几乎在落地的瞬间、甚至是落地之前就会和拥有生命之心的人产生联系。

陆迩前面介绍自己经历的时候提过生命之心由角保管,白义想当然地脑补成了携带,现在才知道原来是和辰一样容纳在自己的身体里。

白义很有些意外:“没想到兽人也能容纳生命之心。”

他自己严格的说只是和生命之心融合在了一起,生命之心还在辰的身体里。

辰挑了挑眉,打量了一下角:“一般情况是很难的,太浓的生命力对于兽人而言是有毒的。”

角把陆迩揽在怀里,平静地道:“我运气比较好。”

辰又挑了挑眉。

兽人躯体想要承担住生命之心,除了运气之外也需要本身的强度与意志力……能够安稳地活下来,就证明角在兽人中也是相当优秀的个体。

辰搓了搓手,起了一点斗志:“出去打一架?”

白义一愣,皱起眉盯着他。

辰笑眯眯地摆摆手:“只是练练手。你知道的,群岛那边也没几个能陪我练手的。”

辰平时不怎么打架,不像石崖或者云贝一样好斗,不是因为他爱好和平,而是因为他不喜欢用岛神之力对殴——这样的结果纯粹是比拼自身的力量和持久,这一点上拥有生命之心的辰自然有得天独厚的优势。

相比之下,辰反而更喜欢不动用岛神之力和普通兽人

锻炼,可惜兽人们单论技巧也没有几个能入他的眼。

两人出去打架去了,白义和陆迩对视了一眼,在彼此眼里都看到了无奈。

白义进门之前还看到门口睡着的陆迩的幼崽,不由得有些好奇:“这么问可能有点冒犯,你穿越过来之前是直男吗?”

刚才介绍时陆迩说过,他在地球上是农学博士,男的。而这个世界的大多数兽人换到地球上都是非常野性的男人,陆迩居然愿意给角生好几个崽子。

陆迩骨子里透着一点文雅和客套,忍不住笑了一声:“没有谈过恋爱,大概算直男?和角在一起也是经历了很多才在一起的。不管怎么说,现在的生活我还是很满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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