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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第1页)

「我还真是为这个嫂子不值。本来以为是郎才女貌,佳偶天成,哪知道是个不识货的。」李登宵轻轻地回了几句:「我不会让她受委屈,她貌丑如何,貌美又如何,我都会真心实意待她。我母后受的苦,我不愿意再让别人尝。」他说著,轻轻抚过手上的祖母绿戒指,心下打定心思,等娶了这琳琅郡主过门,便再也不想李连城的事了。十馀日後,众人回到皇城,朝中已拨好郊外一处幽静宅院作为郡主下榻之处,李登宵将郡主与陪嫁侍从送入府中,自回了後宫小院。一进院,李登宵便听见呜呜的哭声,他疾走几步,推门而进,见小琉哭得双目红肿,不由叹了口气:「傻丫头,哭什麽。」小琉见他进来,胡乱地擦拭起眼泪,良久才哽咽著问:「三爷真要娶那郡主?」李登宵疑惑地看了她一眼,没等他开口,小琉已抢著说:「三爷便是赶,也是赶不走我的。」李登宵笑了一下,摸了摸她的头,「多谢。」婚礼的筹备仍在按部就班地进行著,李登宵回朝那天交回虎符後,只是挂名领个将军头衔,并不管事,若是无事召见,连早朝也不必去了。日子虽是逍遥自在,可回来好些天了,再未见过李连城一眼。閒著无事,便总想著过去。不仅是这两年,不仅是沙场岁月,甚至还要更远。那时候他刚刚束发,有一个粉雕玉琢的四弟,见得不多,却总喜欢跟在他的後面,有软软的小手、软软的声音,点漆一般的一双眼睛,走得跌跌撞撞的,叫他:「三哥。」那时候李凌云总是开玩笑似地皱著眉头,用一脸嫉妒的语气跟李登宵说:「这小东西,怎麽就黏著你呢?」直到他亲眼看著,自己帮他的母亲,倒了一杯鸩酒。李凌云和李登宵的母亲是先王的正妃,此举倒也不是什麽争风吃醋的寻仇,怪就怪在李连城母亲身世卑贱,错在她没有势力,又不懂得韬光养晦,生下李连城後逢人便夸耀。先王一次酒醉,让一位宫女珠胎暗结,那宫女却终究没有母凭子贵。一杯鸩酒,送一条冤魂,叹一声身为下贱,叹一句命比纸薄。多年前,那个如玉雕成的小娃娃,睁著点漆一般的眼睛,呆呆地站在门口,看著自己递过了金盏盛著的鸩酒,看著自己抹上那女子不肯合上的眼眸。那时自己转过身子,对著自己的四弟,面无表情地说:「你要怪我也没什麽,可你要知道,就算不是我杀,也会有其他人。或者是一刀之刑,或者是一条白绫,或者是……」当时自己说到这里,扬了扬手中金樽,续道:「一杯毒酒。」那些话,他的四弟,像是听到了,又像是没有听到。那时,李登宵说:「怪就怪她没有势力。没有势力,只好任人欺凌。」小小的人儿面无表情地看著他,如点漆一般的眼睛,静静地看著他。彷佛是早有人从李登宵怀里抢过李连城,七手八脚请来御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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