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继续不动声色地问:“问一下,他们都对你很好,你觉得最喜欢哪个?”
乐乐想都没想:“都喜欢。”她是有吃有喝就行了,可问题要解决呀。
“总会有一个最喜欢的,那么你觉得哪个叔叔最喜欢你?”
乐乐这次侧头想了,很快地给了答案:“警察叔叔!”
晕呀,谁不选,选了四号!全是以前四号帮她玩抓斗乐游戏,剪刀剪了一只大粉红兔子,让她忘不了。而且她住院时,我去看她,四号也来了,还带来了一只特大号的泰迪熊。如果我是孩子,也肯定最喜欢四号。
可四号是台机器,他的性质注定他不能有感情。一旦有了感情,就跟人发了疯一样,甚至比人疯了更加危险。
不行,继续问下去,否则的话,没有答案了:“那除了警察叔叔之外呢?”
乐乐侧头想着:“这个。。。我没注意,要不从现在开始,我注意着。”
呃,说了等于没说,还是这个小精怪,想着能多享受一段时间的超高待遇?
此时手机响了,是一号来问我,想吃什么。
我说随便,想了想:“要不你还是问一下振轩和李总,你们商量好吃什么就行,不要每个人都订一桌子的菜。”
“每人定一桌子好了,珍珍你来选吃哪一桌。”一号很是轻松的道,反正他们有的是钱,一群钱多得快发霉的家伙。
“那我就都不吃,我和乐乐另外去吃,不陪了。”我挂了电话。
刚挂了,手机又响了,一看是二号的。他们大约一个个都在抢线呀?我接起了电话,就听到二号用不比一号差的甜糯嗓音说:“珍珍,晚上出去吃饭吧,想吃什么?”
就听到手机有敲门声,二号被吵得没办法说话了,也只有说:“你等一下,不知道谁在敲门。”
手机里,二号去开门了:“是你们,干什么?”
不用猜就知道是谁,就让他们去商量怎么吃完饭吧。于是我挂了手机,和乐乐继续看电视。
半个小时都没来电话,也不知道他们搞什么鬼,商量吃饭有那么难吗?再不来电话,我打算和乐乐单独出去吃。手机终于响了,我接了起来。说是海边烧烤。
海边烧烤?这个主意不错,人多吃起来热闹。而且烧烤这种事情,不是我一个女人能搞得定的,哪怕能弄起来,也是小打小闹,烤个串肉就结束了。
去箱子里翻了一件长摆到脚踝的沙滩装,帮乐乐也换了条便宜但鲜艳透气的裙子,出门了。
对面四号的门就这样打开着,四号和二号坐在里面,见到我出来,都站了起来。
“珍珍~”二号走到我跟前,拉起了我的双手,上下打量一番:“你真漂亮,比那些平面模特都要好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