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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08章 法官的报复(第1页)

【这种现象人的因素是不是大于法的因素?是正常现象吗?如果默许这种情况,还怎么去推动法治进步?】

【要是知道是死缓,还死磕个屁,这不是编故事吗?】

【刑辩律师的作用,其实就是在庭审期间卖力表演,让当事人觉得这个钱花的值,除此之外,对判决基本产生不了影响。刑事案件,一般而言,公检法三家都非常谨慎,从刑拘到批捕再到审判,都是慎之又慎。当然不排斥个别有枉法的,就好像在路上,总有个别反人类反社会的极端分子一样,不代表普遍现象。】

【按你的说法,就不要刑辨律师了嘛,律师就专注民事案件好了,连司法考试也要分开,去检法当公诉律师当法官的,才要考刑事诉讼法等刑事法律,从事律所工作的的非公职律师就不需要考刑事诉讼法等刑事法律了呗】

【有的辩护律师在庭审中的发言,有些不是说给公诉人或者是法官、人民陪审员听的,是说给旁听席上的被告人的亲属听的。只要让他们听了后觉得他们请的辩护人出庭时应对有力,观点独到,支付的费用是物有所值,就达到效果了】

【其实,律师对当事人做适当的表演,法官是完全理解的。赚钱嘛,总要表演一下。但要适度,不要胡搅蛮缠,不要对法官大喊大叫。法官也是人,也是有情绪的。】

【很多人不懂,死磕律师死磕的是什么?如果是影响定罪量刑的实体证据或程序问题,应当要死磕,对于这种,如果确实有问题的,法院一般会采纳。但很多表演系的死磕派,都是在不影响定罪量刑的程序方面死磕,那就是表演给家属看。文中讲到的这个被告人量刑最重,应该不是因为律师死磕细节,因为法官判案也会受到审查。而是请了这样的辩护人,被告人的认罪态度方面肯定受到不利影响,影响认罪认罚的从轻情节。说明下,如果被告人认罪了,辩护人一定要核实讯问笔录几句话是否真实有什么意义?那情况只能是被告人不认罪了。你不认罪又推翻不了证据,其他人都认了,不被重判才怪了。】

【非常有道理,死磕派磕的往往是程序,但是法院裁判依靠的是证据,律师带偏了,被告人不懂,人家认罪,你不认罪,肯定会被重判】

【嗑程序的好歹还算是个正当由头,还有些吃撑的疯子死磕律师,一开庭:我要求法院提供所有审判人员个人信息,党员身份的不能参与审判,会影响审判的公正性。。。。。】

【法官办案靠的都是证据,证据确凿哪怕程序略有瑕疵肯定得判喽,不然真让杀人犯逍遥法外,谁都担不起这责任。】

【法官有自由裁量权,在这个幅度范围内都是合法有效判决,不存在不公,主要就是看犯罪嫌疑人认罪态度如何?有无从轻、减轻情节?】

【就凭最后量刑比别人重不依据事实,而是因为主观原因,就知道法律任重而道远呀!】

【因为律师死磕,不依不饶,法官就惩罚当事人!这还是人干的事吗?如果是这样,以事实为准绳,以法律为依据就是虚假的空话。如果法官个人情绪,看法占了很大比重,你是律师你怎么办,讨好还是死磕,两者都是对法律的亵渎】

【请律师是要因为你不熟悉法律及程序,需要律师在法定的范围内为你争取最大的权利,而不是找个为你不管法律规定大闹法庭过嘴瘾然后让你承担不利后果的律师】

【你怎么判断法官凭个人情绪在判案?只要判决结果是符合规定的,你就根据自己的情绪来认定是法官有情绪了?】

【律师引导下,这个犯罪嫌疑人不认罪而其它同伙都认罪,认罪里从轻情节,这罪嫌疑人办坏事又不认号,没从轻情节自然在上限量刑,也不是重判,是刑罚得点。为坏人张目本身就不道德】

【如果没有主观因素,还要法官干啥,直接输入罪行和证据,计算打印出刑期即可。另外啥啥所谓的认罪态度良好,通通不存在,什么酌情啥啥的,都没了。】

【律师的态度代表嫌疑人,嫌疑人拒不认罪的,不能从轻处理,这是法】

【都是人,是人就有感情和价值取向,怎么可能完全的客观公正】

【律师不为当事人考虑,一味死磕,对当事人有利的地方他就不上心了,有些权益需要当事人自己申请或者表态的,你自己放弃怪别人?】

【就法律观点,辨护双方完全可以真枪真刀的互杀,不存在态度问题。法官若因为辨方不同意公诉方的观点,而认为态度不好,这完全就是法官个人职业素质问题。给法官自由裁量权,是因为这部分没有办法标准化,而不是认可法官因个人喜好,个人态度去判夺。中国的法制道路还很漫长…】

【认罪和不认罪本来量刑就不一样,法官有依据认罪态度做出裁量的权利。很多律师只为了表演给当事人看,根本不管会不会给当事人带来实际利益】

【小编的意思就是必须相信法官,摆正自己的位置,不要作无谓的争扎,否则,将招致法官的报复。】

【死磕律师往往跟当事人吹的大,往往说能辩护成无罪,这种情况下当事人即便本来认罪认罚也被忽悠的不认罪了,最终判的重不很正常?】

【是叫你辩护关键地方,不是去辩护无用的东西,死磕派律师喜欢死磕法官开庭晚了一分钟这种问题,这跟案子有意义么?】

【好律师与“演员”律师的区别写的很到位。一些律师不抓住事实证据和法律条文,在次要问题上胡搅蛮缠,企图在气势上压倒对方,甚至貌视法官,其结果往往适得其反。谁聘请了这种只会博取外行人眼球的律师,算是倒霉到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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