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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5 章(第1页)

赵慕黎和陆延陵面对面看了半晌,互相不说话,两张紧绷的脸能看出相似的轮廓。赵亭站在不远处,心神时刻留意二人。七月的阳光很灿烂,蔚蓝色的天空漂浮几片白云,胡蝉在树荫里发疯地鸣叫。小院无甚美景,没及时清理的杂草丛倒是旺盛,一些红壳虫子不时从里面蹦跳出来,跳到了阴凉许多的廊道上,嗅闻不到熟悉的青草香,于是继续蹦跳,寻找回去的路。它们从对视的一大一小中间跳过去,两人的目光如出一辙的被吸引,顺着红壳虫子蹦跳的路线瞄向草丛,直至虫子的身影没入草丛深处,而后再收回来、继续对视。小的到底好奇心重一些,也少了点耐性,于是没忍住又撇过头去看草丛,看了一会儿再回头看大的,甚觉心满意足。又一只红壳虫子从眼前跳过,陆延陵蓦地出手,一把抓住,再伸手给赵慕黎看:“它叫红娘,红背,背上有七个红点。”赵慕黎不自觉压低声音,仅出气声:“啊,漂亮。阿父,认识?”“嗯。”陆延陵抿紧唇,目光炯炯:“小少爷们喜欢,谁抓到最漂亮就能拿到赏金。而我,”骄傲地抬起下巴,不高不低,显现他自豪但不自大的心情。“一直是鳌头!”“哗!”赵慕黎崇拜了。陆延陵淡淡地瞥他一眼,“我教你怎么抓最漂亮的红娘。而且我还会粘知了,沾得又快又好,老爷夫人们嫌知了太吵,总要叫人去抓,而我一天能抓两百来只!我还会捉金龟子、逮麻雀、抓蝌蚪、斗蛐蛐儿……这些都是我的吃饭本领!有我在,没人斗得过!”虽然听不懂,但赵慕黎觉得很厉害,捧场的连连‘哇’、‘哇’叫,拽住陆延陵的衣袖说:“阿父,教我。”“你要拜我为师吗?”“嗯!”赵慕黎期待地应声,过了会儿又很苦恼:“可是阿父,是阿父。师父,是师父。不要阿父,变成师父。”陆延陵投以奇怪的一眼:“我教你时做你师父,不教你时还做你阿父就好了。”赵慕黎摇头:“不要。”小心翼翼地靠过去,侧脸轻轻贴住陆延陵的胳膊,“不学了。”薄薄的袖子遮不住人体的温度,手臂被贴住的地方传来温热,垂眸只见到小孩子的颅顶,隐约还能闻到淡淡的奶香味。发质乌黑柔软、皮肤白皙,脸颊红润,即便有些小毛病,也没有骄纵的脾气。听熬药小童说,照顾小世孙虽然繁琐精细了些,但月钱、赏钱多,虽然小世孙不大爱说话、也不太爱理睬人,但做功课、吃饭和睡觉都不需要哄,到时间便乖乖做完,不叫人费心,只除了一定要戴他的小帽子,不论春夏秋冬、不论有多热。侍女们都争相抢照顾小世孙的差事,可见赵亭把他教得很好。“行吧。那我带你一块玩,不用拜师了。”赵慕黎亮起双眼:“嗯。”一大一小兴冲冲走出屋檐没几步,齐刷刷转身,跑回屋内眼巴巴望着赵亭。赵亭修长的手指握着案卷,头也不抬:“干什么?”陆延陵:“去挖藕!”“!”赵慕黎瞪大眼:“逮麻雀。抓蝌蚪。捉金龟子,蛐蛐!”

陆延陵:“离这儿最近的十里荷坞是本地县衙的小妾的表兄弟种的,我经常去那儿偷挖藕,不管是烤藕、煮藕汤都很好吃。荷塘里有蝌蚪,岸边一排柳树有金龟子,经常有麻雀跑那儿偷抢莲子,所以去那儿最好!”“去。”赵慕黎踮起脚尖,两只小手拍在赵亭膝盖上,小脸蛋无甚表情,目光倒很渴望:“一起去。一起去。”赵慕黎一直是安静乖巧的,当然争取感兴趣的事物时尤其固执,连赵亭发脾气也劝不动他,可他感兴趣的事物太少,难得见他如此激动。赵亭抱起赵慕黎,“你挺会哄小孩。”陆延陵觍颜笑说:“父子心性相似而已。”赵亭食指点了点赵慕黎眉心:“只此一次。”乜了眼陆延陵:“走吧。”便抬脚走出屋。陆延陵在后面瞧着父子俩的背影,歪了歪头,觉得少了点什么,蓦地灵光一闪,跑上前搂住赵亭的肩膀,眯起眼,就是这个感觉,曾经在热闹的街道、庙会看到的一家三口画面……就是娘子有点高,他得翘高胳膊才能搂住,才搂一会儿就肩膀酸。赵亭顶起肩头,要甩开他,没能甩掉,陆延陵那胳膊黏住了似的,想开口训斥,怀里的赵慕黎双眼亮晶晶地瞧着他们,让他说不出太难听的话。十里荷坞。一艘小船深入荷塘,船舷边趴着个小孩,伸长脖子焦急地看丛丛荷径下的水面,在他身后自然是赵亭,也不自觉蹙眉凝望浑浊的水面。蓦地“哗啦——”声响,溅起串串晶莹水珠,浑身湿透的陆延陵冒出水面,攀着船舷,往里扔出两节成年人胳膊大小的藕节,另一手执一个莲蓬、一朵荷花,分别递给赵亭和赵慕黎,而后爬上去,兜头一件干净的罩衫和赵亭冷淡的声音:“别把寒气过给孩子。”陆延陵拿下罩衫,笑眯眯问:“夏日暑热,寻常想法应该是怕过暑气而非寒气,黎儿又没下水,头顶还戴着他的小帽子呢,怎么着也不至于过了寒气。反倒是我,沉疴在身又下水,说不准风一吹就病了——所以你其实关心的是我……”食指和中指悄悄爬上赵亭的手背,挠了挠,定定地望他,“对吗?”赵亭猛缩回手,白他一眼,“爱换不换。”“换!”陆延陵笑嘻嘻的,“娘子的关怀,为夫怎能不领情?”当即就脱掉外衣、里衣,露出赤裸的上半身,皮肤微黄,唯独胸口纹身那处白得没有血色。时人以白为美,但陆延陵肤色均匀、皮肤光滑,别有一番野性与健康的风情,并不逊色于肤白冰肌。身上没什么赘肉,比三年前瘦了许多,但是不难看,而多了份引人蹂躏的病弱感。胳膊、胸口和后背结了许多泛白的疤,小如指甲盖、大则有巴掌长,尤以小腹处的疤痕最狰狞。赵亭本是瞧得口干舌燥,脸颊生热,耳朵尖泛红,再看清身上那些大小不一的狰狞伤疤时,心口一窒,难免想起三年前身受重创的陆延陵。他记得落在陆延陵身上的每一剑、每一刀,便是当时记不住,也在三年内反复的追忆变得无比清晰。“什么时候伤的?”陆延陵身体一僵,低头看去,小腹处游离一只骨肉匀称的手,抚摸着十字状的刀疤,动作轻如羽毛拂过,倒是有点儿痒。“……不大记得。”陆延陵披上罩衫说:“不痛的。”那手从小腹往上游走,撇开罩衫,碰触着微凉的、带着水珠的皮肤,“除开伤疤,其余肌肤光滑,像流落在外做了三年乞丐饱经风霜者该有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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