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好有人会不在意,是在骗鬼嘛?
总之,那天我鎩羽而归,一无所获。
小讨厌依然故我,不仅佔据了我们skype的版面,而且持续对我指名道姓。
jack:tony,以程还书了吗?
tony:还了,今天还试着帮我写了一隻小程式,学得挺好的。
jack:那就好。对了,tony,你有没有认识年轻单身的女孩子啊?
tony:是有一个,不过你不是要等思澄回来吗?
jack:不是我啦!是以程,他还没交过女朋友。
tony:这样啊!那他们已经认识啦!他来公司第一天中午,我就请他们几个人一起吃饭了。
jack:嗯。之后如果有机会的话,多帮帮他吧?
tony:你是不是找错人啦?女孩子之类的,我很逊的。
若亭:我可以帮忙!
jack:你星期六要跟子晴去爬哪座山?
tony:麦巴来山。
jack:我可以一起去吗?
若亭:jack!?你不是要跟我一起去市区看画展吗?
tony:好啊!星期六早上五点去你家楼下接你。
jack:那就这样囉!先睡了,晚安!
tony:晚安!
若亭:喂!!!!!!!!!!!!!!!
两人又瞬间离线。
爬山我认了,因为我真的超讨厌流汗。
可是张以程,我不行!真的不行!
到了星期六,被两个陈家豪拋弃的我,百无聊赖地打算去百货公司逛街。
因为再过一个月就周年庆了,整间百货公司除了美食街都十分冷清,店员比顾客还多,我带着愉快的心情,来到我最喜欢的专柜前。
一个身高跟我差不多,年纪大约小我五岁的女孩子,抢我一步先踏进店里,随手就拿出我喜欢的款式在镜子前比划。
我暗暗祈祷那不会是最后一件。
她带着微笑欣赏了一下,就掛回衣架,接着又拿起另外一件,也是很吸引我的新款,但没多久又放回去。
那两件衣服很适合她,她似乎也满喜欢的,为什么不买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