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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4章(第1页)

当天下午转校生骑自行车路过一道小泥洼的时候,车子链子在摇晃下猛然松掉,车胎由于气瘪加剧了失衡,转校生一头栽进了路边小沟,被摔的头破血流。

看吧,烂俗的言情小说里有时候也讲真道理——欲望(对于小男孩而言,这种欲望也许只是一些虚荣和冲动)占上风时,就会摔得头破血流。

当然,另一半是错误的,因为始终理智的我,在这场虚假爱情的冷战中,打了一个漂亮的翻身仗。

后来转校生因为骨折住院回了a城,他的母亲跑到学校里要求负责,学校配合调查也没查出车子有什么人为的痕迹。

那当然,我熬了一夜看的自行车理论知识和积累了将近十年的悬疑小说知识可不是白费的。

那是我从“爱情”这两个字里学到的第一课——永远要将理智放在第一位。

也许是因为这件事过于深刻,我对于“理性”二字的执念过重,导致许多人形容我都是“不近人情”。

我从小到大没有交到任何实质性的朋友,因为首先,我不喜欢浪费时间在一些无谓的人际交往上,然而交朋友最重要的一点,就是要一起浪费时间。

我的“朋友”只是我某个阶段的“搭子”,我一直觉得我们是互相利用的关系,让彼此看起来没有那么孤独,但大部分人和我想法不一样,所以他们一边说我不近人情,一边结伴离开了我。

而理智的我并不屑于这些,而且我已经有了一个从六岁起就陪伴我、且会陪伴我一生的最好的朋友。

我妹真的是我见过的,全世界最心大的人。

我说她心大并不是说她什么都不往心里去,而是她什么都往心里去,却又什么都能容得下。

我有时候会因为竞赛没有得到满意的成绩对她说一些不好听的话赶她出我的房间,她哭着从我房间里跑出去,半小时后会用我妈的口红涂在自己的鼻子上,问我她像不像个小丑。

她可爱得让我感慨,全世界都没有可以配得上她的人。

而且我觉得这并不是我作为她唯一姐姐的个人滤镜,所有曾被她的光照耀过的人,应该都没法拒绝这个想法。

这句话说起来有点……恶心?但事实上,我妹就是个太阳,她让理智的我偶尔感性,在她的照拂下,成为了一个不那么不近人情的人。

而被她照耀过的人,不止我一个。

她七岁,我十三岁的那年,老郑领回来一个小男孩。

我是在一个周六的下午第一次见到的小男孩,第一眼我就看出来,他是和我很像的人。

我的意思是,他是个很理智的人。

“理智”这个词,用在一个七岁小男孩的身上,并不是很好。

这让他显得很冷漠、薄情、心思沉重。

十三岁的我能看出来这些,三十几岁的我妈肯定也能看得出来。

所以她从一开始就不喜欢裴仅,即使她也耐不住她那颗比老郑还要“圣母”的内心,在不喜欢的情况下,还是拍板决定让裴仅留在我们家。

但七岁的我妹是怎么想的呢,以我对她这七年来各种行径的了解,她当时的想法应该就是:嘿!小可怜,俺昭昭女侠来也!

我觉得如果我妹能碰上点大事,她完全可以去申请拿诺贝尔和平奖。

她对世界有种莫名其妙的拯救情结,大部分时候都在不自量力地为其他人的事情奔波,而很戏剧的是,她每次都还真的能够帮得上人。

大概上帝站在她那边吧,毕竟太阳就挂在天上(能说出这句话,说明我已经为我的小妹妹完全抛弃了我三十几年学到的常识)。

而在得知裴仅从国外回来,到了李昭的高中,并且他们重新碰面了以后,我就知道,完蛋,那小朋友被迷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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