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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09章 真的要去墨洲了(第3页)

大公二十三年开年直接启程了。

乘坐皇室财团前往西洋海角的快速客轮,在海上飘了二十天之后终于到了地方。

一上岸朱迪镧就感受到了与本土不同的气氛。

大明本土基本没有外族,在绝大部分地方根本没有外族人的影子。

西洋海角本地虽然也是大明人最多,但是外族人也有了一定的基数,街上经常能看到外族面孔。

虽然几乎所有人都穿着明式的服装,努力学着大明人行走坐卧言语姿态。

但是形象上的差异比较明显,大明人很容易分辨。

他们有的是印度的英国人和天竺人,还有部分祖籍在荷兰的布尔人。

还有跟着大明人到处跑的波斯人和大食人。

以及大明人与他们的混血后代,除了形象上带着几份外族特征,真的跟大明人没有区别的那部分。

还有部分跟着主人进城的墨族奴隶。

朱迪镧欣赏了一会儿西海府城的风景,就乘坐专车去了府衙拜见知府报道,然后再去县衙上任。

先跟西洋知县、西洋县丞、西洋御史打招呼,然后再去熟悉其他的同僚和工作。

一个县的事务比一个厂复杂多了。

特别是西洋县这种区位特殊的县,还有涉及到不同族群和藩属国事务。

朱迪镧的身份还比较特殊,是类似于常务副的身份。

其他的副丞大多只负责刑、官、民、商四类事务中的一类,其他的了解逻辑即可。

但是朱迪镧却要全部跟着学一遍。

从上任开始,基本都是在阅读案卷,跟着县丞或者其他副丞开庭。

大明的审判厅的格局是县衙的基础上改造的。

负责审判的县丞或者副丞坐正堂上,旁边加了两个陪同和见证的副手位置。

两侧加了两排给文书和记录人员办公的位置。

审判桌子对面有两张桌子,给原告和被告以及他们的状师。

普通控告或者受审都要站着。

有举人及以上功名和男爵以上爵位的才能够坐着。

朱迪镧刚开始根本不能做审判官,只是过来陪同和学习,不过基本上每天都要上庭。

然后朱迪镧开始被民间的各种蝇营狗苟给震撼到了。

当政务官的时候,当然也会经常遇到各种社会阴暗面的事情。

但是那些事情跟需要上堂受审的事情放一起,在对人的心理认知的破坏性上根本不是一个层面的。

最常见的欠钱不还,打架斗殴都能算是正常案件,甚至就连仇杀都比较容易理解的事情。

离婚拆分公司股权的也算是正常事情,比较碎三观的和抽象的往往是家务事。

有妻子发现丈夫养外室来告发的,有妻妾吃醋互殴导致流产的,有子女争夺遗产给兄弟姐妹下药的。

还有父亲觉得儿子不像自己直接打死的,以及妻妾与人通奸被抓的时候反杀原配的。

以及具有西海府特色的各种涉及到外族和奴仆的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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