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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9章 上刑法薄纱结局罪与罚死人(第5页)

谷蓉赔笑,敢插嘴说话的时候,就已经有了准备,她拿过两份合同,递给秦世忠,“领导,您看,第一份,就是杨锦荣他们……消费者名叫铁林,这里……”

她打开合同,指着签名栏,“合同签名,铁林,手机号,都对得上,如果有需要,我们可以对比字迹,绝无造假!”

秦世忠皱眉,他翻阅着合同。

谷蓉则是趁热打铁,“植发内容、植发价格、植发方式、售后质保等,我们合同可都写得一清二楚!”

永琪振轩连锁店用这一招,对付过不知道多少来闹事的消费者!

每每闹到最后。

他们就会拿出合同来。

将事情摆平。

消费者百口莫辩。

毕竟白纸黑字的合同!

然而。

他们又怎么会想到,今天坑的人,是杨锦荣,一位浸**各种法律法规两年半、还多次实战、目前战绩全胜的法学生!

“还真是……”

看完合同的秦世忠,抬头看向杨锦荣。

铁林更是脸色惨白。

他……

确实签名过!

杨锦荣确实一点不慌,“秦局长,我问个问题,如果消费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签下的合同,具备法律效应么?”

“领导,别听他胡说!”

谷蓉呵笑一声,化着浓妆的脸上露出一抹冷笑,“什么叫不知情的情况下签订合同?杨锦荣,别为就你懂法律,白纸黑字写着,合同就得生效!”

“是么?”

杨锦荣索性也不等秦局长回答了,他笑道,“不过,你们所谓的合同,是无效合同!”

“无效合同?”

其他人一愣。

谷蓉冷哼一声,“你说无效就无效?你是法律吗?还是说,你要藐视法律?目无王法?!”

这个女人果真让人讨厌。

但。

杨锦荣并未动怒,他目光灼灼,铿锵有力道,“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如有以下情况,该合同属于可撤销可变更的合同——

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签订合同的双方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如果一方在被欺诈的情形下签订的合同,属于不知情,按照法律规定当属可撤销的合同!”

“而我有证据证明,铁林签字的合同,属于被欺诈情形下签订!”

“因为——”

杨锦荣目光直视谷蓉和杨振轩以及负责铁林的造型师卓珍珍,目光凛然,声音郑重,“我有证据证明,你们当时催促铁林签名的时候,说的是质保卡,而不是你们所谓的植发合同!”

“没错!”

铁林也想起来了。

刚刚他光顾着着急去了。

经过杨锦荣的提醒,他赶忙从口袋里掏出质保卡,“当时,她——”他指着卓珍珍,“一个劲的跟我说售后质保卡,而且,她们所谓的合同,只有她们手里有一份,给到我的,只有这么一一张质保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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